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6-09-01 07:47:35 浏览次数:

一、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基本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15年部门决算包括市宝鸡市住建局本级和宝鸡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宝鸡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宝鸡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处、宝鸡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宝鸡市住房保障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包括宝鸡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宝鸡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宝鸡市住房保障中心、宝鸡市直管公房管理处;自收自收事业单位1个,包括宝鸡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处。

(二)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房产的初始、变更、注销和抵押登记,负责认定房产测绘成果,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和他项权证;负责指导城市私房的房政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拍卖、置换等市场行为;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评估、合同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展房地产广告真实性审查。

4、负责全市住宅建设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

5、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分配及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6、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7、负责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危险房屋鉴定,指导危险房屋治理工作。

8、负责编制城市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维护年度投资计划及其资金管理;负责市政投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公用事业投资计划的实施。

9、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公用设施的项目建设、维护和审批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的开挖审批。

10、负责市区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管理工作;审查、报批市区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市区供水水源的论证、开发和引水工程建设;负责特种行业用水的审批和管理;负责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企业的资质认证和报批工作。

11、负责城市供热、燃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镇供热、城乡燃气等企业资质认证和报批等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

1、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污水处理工作

今年要持续加力做好保障房建设工作。一是确保省考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15年省厅初步下达我市任务是:新开工各类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2.9万套,基本建成2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600户。省厅可能随后还要追加任务,已追加后确定的指标为准。二是抓好项目建设。新开工项目确保5月份底前落实到位,6月底前开工建设;在建项目,2013及以前开工项目今年年内争取完工,2014年开工项目年内60%要基本建成。三是做好分配入住工作。6月底前完成金陵湾二期、金河尚居剩余房源摇号分配工作,年底前龙山雅居、虢镇茗苑、金陵湾二期等保障性住房小区分配入住。四是全面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活动。年底前争取市区2个小区达到市级创建标准。加强对各县保障房建设的检查指导。从计划下达、选址规划、配套建设、日常考核、检查评比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五是加强直管公房管理工作。出台《宝鸡市直管公房管理规定》,完成清欠工作,探索建立直管公房小区社会化物业管理制度,实施老旧直管公房改造拆除工程,并建设一批公共绿地、便民市场、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公共设施,美化优化城市空间。六是完成我市污水处理指标任务。加强对城市污水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年底市区、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3.5%81%指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争取继续在全省排名前列。

2、全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2015年我局确定重点项目33个,年度投资16.72亿元。其中,市政设施项目15个,年度投资2.45亿元;保障房及城中村改造项目5个,年度投资11.8亿元;公用事业项目12个,年度投资2.47亿元。承担市级重点项目6,总投资10.37亿元,年度投资2.41亿元。对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是“5月底全部开工、9月底完成50%12月底全面完成”。

做好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重点抓好保障房建设规划、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城市公用事业发展规划,争取围绕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前谋划一批事关城市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充实到项目库,积极向上争取列入中省计划。

3、加大市政工程推进力度

以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品位为目标,坚持新区、旧城区建设并重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旧城区实施金台大道、东风路、川陕路南段改造、金陵一桥加固等路桥工程。在陈仓区、蔡家坡等城市新区实施虢潘路北段跨铁路高架桥、渭北西路工程。加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作,加强市区183条道路、46座桥梁维修养护力度,维修及时率达到98%以上。加强市区内涝治理工作,年内建立市区内涝实时监控系统,实施渭河南岸截污、陈仓区污水处理排水渠改造等片区排水工程,确保市区汛期无内涝。

4、大力发展城市公用事业

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积极跟进城市拓展,重点做好城市新区、市级重点项目、保障房小区公交线路延伸工作,提高公交覆盖率和服务水平,年内新购环保型公交车100台,新建现代化候车亭10座,开通、优化调整5条公交线路,支持夜间经济发展,开通延时线路。完成公交IC卡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

提高安全供水保障能力。实施市区管网新建和旧管网改造工程,新建改造供水管道4公里。强化水质特别是二次供水水质监管,确保达标供水。充分利用合作方的技术和管理优势,做好新公司扭亏增盈工作。

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推广工程。抢抓新一轮清洁能源大发展机遇,加快区域内CNGLNG加气网络布局,加快三期利用工程,建成加气站2座,新发展用户23000户,加大安全技防、物防投入。

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实施市集中供热联网应急工程、龙山雅居供热工程、南客站片区集中供热工程,继续做好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完成治污降霾任务,全年新增入网面积100万平方米,力争供热面积突破1730万平方米。进一步加强热计量改造工作,完成改造20万平方米,确保改造面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标准要求的40%上。

5、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服务

按照“双向调控、分类指导”的房地产调控思路,让“行政归行政,市场回归市场”,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服务工作。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注销和淘汰一批多年无经营业绩和信用差的企业;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继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诚信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促使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企业经营和居民购房提供服务;加强舆论引导,提振市场信心,采取有效措施,释放改善型住房需求,切实稳定住房消费。通过综合施策,使房地产地市场走出低迷状态,实现复苏回暖。强化对房产中介市场的监管,探索建立中介机构星级考核管理办法,确保中介市场健康发展。

规范物业服务管理。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实施物业服务量化考核制度。积极推行物业招投标制度,加快建立双向选择、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探索建立物业管理移交新办法,有效化解物业纠纷。积极开展创建国优、省优、市优物业示范项目活动,年内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3个省级、5个市级示范项目。

6、强化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以落实好50项便民利民措施为突破口,在窗口单位中实施素质提升、标准提升、作风提升、形象提升 “四提升”工程,扎实开展服务型机关、服务型单位、服务型企业创建活动,在优化服务中树立良好形象。特别是四大公用企业要在服务一线“亮名片”,提名叫响某某班组、某某线路、某某创修队、某某公交车,培育省以上新劳模、新先进,提高全行业服务水平和档次。。

认真办理回复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市长信箱网民留言,争取年内全系统实现“两降一升”目标,即:人民网留言板、市长信箱、市长热线等渠道群众投诉数量同比下降20%,群众集体上访同比下降20%,行风评议满意率上升10%,树立住建系统干部职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新形象。

二、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21647.11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056.45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6308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廉租房基金1808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4500万元。

(3)其他收入37468.59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城建提升项目、保障房项目等。

(4)上年结转和结余14122.07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2.支出总计121647.1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31.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6.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2.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2.36万元。

(2)项目支出118753.6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1761.62万元,主要是部分城建项目、保障房项目的年终结转结余,为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95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38万元,项目支出75878.47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附表二)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14年同期,“三公经费”减少23.87万元,降低71.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14.87万元,降低60.64%,公务接待费减少9万元。

1、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用油及维护。2015年度本部门购置公务用车0辆,201571起参与宝鸡市公车改革,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因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其它财经法规政策,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规模,我局三公经费幅减少

四、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附件1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附件22015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件3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附件4201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附件52015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附件62015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附件72015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附件82015年度部门决算项目支出表

附件92015年度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102015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