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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 2017-03-06 14:50:50 浏览次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围绕住建系统重点工作和民生热点问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局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党组副书记曹建国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住房信息科负责全市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并明确了局属单位和机关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协同合作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机制,规范流程确保各类政府信息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修订了《市住建局信息报送制度》《局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完善了政策解读、在线访谈、舆情回应、会商协调等机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和工作流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强化信息发布各环节,对涉及住建工作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坚持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

   (三)拓宽渠道,全面服务。为了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信息,突出坚持以宝鸡住建门户网站公开为主,及时解读相关政策和热点问题。通过《宝鸡日报、《华商报》、电视台、电台等载体和媒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利用微博、手机APP、网上服务大厅等服务平台,抓好保障性住房、城市公用事业、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市政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四)关注舆情,及时回应。建立舆情回应机制,加大舆情监控力度,及时发现舆情,及时妥善处置。进一步壮大了宝鸡市住建系统网络评论员队伍,充分利用网站公告、局长信箱留言、政务微博等形式,密切关注新浪微博、百度贴吧、天涯社区、华商论坛等网站,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强烈诉求,及时给予积极回应。对有些虚假或不真实信息,加强分析研判,积极引导网上舆论,及发现并给予有效澄清和回应消除不良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通过各种渠道、途径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75条,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661条,在《中国建设报》、陕西建设网、秦风网等中省级传媒发布各类信息52条,在局政务微博发布各类信息18条,在线答复网友留言1023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5已按规定和时限要求予以答复,其中书面回复1件,电子邮箱回复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人员兼职多,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部分政府信息的发布更新不够及时,发布的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敏感领域信息公开不够深入、具体。四是新媒体的普及运用水平、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主动公开意识,简化信息发布流程,丰富信息内容形式,提高信息发布效率。三是强化公开意识,深化、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四是加强宣传引导,结合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一步健全住房和城市建设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预公开制度,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策信息,高效安排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