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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三级认定(附件资料)

发布时间:2019-11-13 12:49 浏览次数: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原件份数原件规格复印件份数复印件特殊要求来源渠道填写说明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原件(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2A4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系统填报并打印按照制式表格(见附录)/要求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1A4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由政府核发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增项)复印件1A4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自备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增项)复印件1A4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自备
5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增项)原件,复印件1A4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自备
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原件,复印件1A4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自备
7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明、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原件,复印件1A4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自备证书复印件前加装名单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1A4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自备证书复印件前加装名单
9技术工人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原件,复印件1A4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自备证书复印件前加装名单
10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原件1A4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自备
11社会养老保险承诺书原件1A4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自备放在申请表尾页
12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主持完成过申报资质类别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在业绩库查询截图。 原件1A4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自备放在申请表尾页
办理流程:
1.受理:企业网上申报后,携带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在宝鸡市政务服务中心6号窗口随时受理。
2.网上比对:对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和企业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入库进行网上核查。
3.集中审查:企业申报资料受理后,每半个月进行集中审查。由企业按照规定携带附件资料件,按照宝鸡市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集中审查。
4.科务会审理:依据集中审查情况,召开科务会进行审理,并形成科务会纪要存档。
5.审批:科务会审理情况报局务会研究审定。同时,水利、交通(公路)资质申报资料送市级相关部门审查。
6.公示:审批意见在市住建局网站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7.发证:公示期满无异议,颁发资质证书,证书在宝鸡市政务服务中心6号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