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20-12-17 12:02:22 浏览次数: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拍卖、置换等市场行为;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评估、合同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展房地产广告真实性审查。

3、负责全市住宅建设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

4、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分配及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5、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危险房屋鉴定,指导危险房屋治理工作。

7、负责编制城市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维护年度投资计划及其资金管理;负责市政投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公用事业投资计划的实施。

8、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公用设施的项目建设、维护和审批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的开挖审批。

9、负责市区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管理工作;审查、报批市区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市区供水水源的论证、开发和引水工程建设;负责特种行业用水的审批和管理;负责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企业的资质认证和报批工作。

10、负责城市供热、燃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镇供热、城乡燃气等企业资质认证和报批等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做好项目谋划。紧盯市政设施、棚户区改造、城市“双修”、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方面国家政策机遇,围绕市区重点发展区域,谋划一批市政路桥、棚改、综合管廊、供水供热供气等重大项目。

2.加大渭河南北两岸的交通联系。加快2016年动工的联盟、植物园、阳平三座渭河大桥和2017年开工的团结、钛谷、清溪、陈仓和虢磻五座渭河大桥建设

3.打通市区断头路。通过改造一些节点,畅通路网,实现交通疏导。动工建设经福路,加强经二路和新福园的交通联系。建设玉涧东路,加强新福园与中山路的联系。拓宽金陵东路,提高通行能力,缓解宝十桥头交通拥堵。建设陈仓区虢路铁路立交桥、北新路,促进道北地区发展。建设雨虹桥,加强清姜河两岸交通联系。     

4.加快阳平物流大道、姜谭路、大庆路、宏文路、陈仓区南环路、陈仓中路等城市主干道的新建、改造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5.加快斗中路跨渭河上蟠龙塬高架桥工程、行政大道东延、陈仓物流园区滨河北路与高速辅道、千河大桥等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

6.以省级海绵城市试点为契机,抓好雨污分流、内涝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截污管网建设。

7.实施市区供水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工程,加强二次供水管理,确保供水安全。

8.推广清洁能源,整体提升市区管网储配调峰和供气保障能力。铺设燃气中压管道12公里,新增用户2万户。

9.推进“煤改气”,加快姜谭热源点建设,解决热源不足问题。新发展入网面积100万平米。

11.实施棚户区改造2万套,力争所有项目在2018年9月底前全部开工。

12.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推进“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

13.积极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完善租售并举住房保障制度,探索保障房与商品房管理体制。

14.“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完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二手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5.加强物业监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完善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信誉评价机制。

16.继续推进金陵新村、长青路、红旗路、陈仓中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同时协调各区有序实施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稳妥推进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17.配合做好“三供一业”移交工作。

18.以打造“多谋善断、执行担当、攻坚克难、创优争先”住建队伍为目标,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19.运用“三项机制”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为住建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0.深化细化“平安系统”创建,主动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全力做好信访安全维稳工作。

21.以燃气、市政施工现场等安全生产为重点,确保全系统保持安全稳定的良好形势。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本级(机关)

2

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3

宝鸡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

4

宝鸡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

5

宝鸡市直管公房管理处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90人,其中行政编制78人、事业编制212人;实有人员272人,其中行政78人、事业19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已全部移交养老处。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0台公务车辆,无单台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74.7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4500万元,非税收入预算当年拨款64.6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局系统2018年收入计划总额9639.37万元,较上年降低44.67%,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拨款大幅缩减。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4.7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4500万元,非税收入64.6万元

局系统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9639.3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998.28万元,占支出总额31.10%;公用经费支出326.39万元,占支出总额3.39%;项目支出6317.7万元,占支出总额65.51%。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局系统2018年公共预算总收入9639.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4.77万元,非税收入64.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4500万元。2018年局系统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7781.6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减少导致公共拨款及政府基金收入大幅缩减;局系统2018年公共预算总支出9639.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074.77万元,非税支出64.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支出4500万元。2018年局系统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7781.6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减少导致公共拨款及政府基金支出大幅缩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局系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计划总额5139.37万元,较上年降低43.41%,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大幅减少。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4.77万元,非税收入预算当年拨款64.6万元

局系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139.3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998.28万元,占支出总额58.34%;公用经费支出326.39万元,占支出总额6.35%;项目支出1814.70万元,占支出总额35.31%。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基本支出3324.67,占支出总额64.69%

1)工资福利支出2970.7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26.3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58万元

项目支出1814.70万元,占支出总额35.31 %,

1)2110302 水体200.00万元;

2)2120101 行政运行40.00万元;

3)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574.7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局系统支出预算为5139.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98.28万元,较上年增长19.68%,原因是人员变动 经费增加,高于以往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70.70万元,较上年增长20.24%,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付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支出增长;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58万元,较去年下降19.94%;公用经费支出326.39万元,较去年增长109.69%,原因是我局系统部门预算改革提高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引起公用经费支出增长;项目支出1814.70万元,较去年下降87.71%,原因是今年财政对项目支出拨款大幅缩减。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00万元,较去年降低46.04%。。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2.65 万元,较上年增长2411.54%。其中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出国管理有关规定,2018年没有出国任务;公务接待费2.55万元,比上年增长1.25万元,增长96.15%。公务用车运行费12.2 万元,较去年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

2018年会议费预算7.90万元,较上年增长62.22%,原因是增加会议频次,对公用经费中会议费进行了细化。

2018年培训费预算10万元,较上年增加455.56%,2018年根据全市城建项目形势和往年实际情况,加强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对年内培训人数和天数、费用进行了细化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局系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6.39万元,较去年的155.65万元增长了109.69%,原因是因为机关事业养老制度上线,引起了机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18年4月5日

 

    附件:宝鸡市住建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