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0-12-17 12:02:22 浏览次数: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房产的初始、变更、注销和抵押登记,负责认定房产测绘成果,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和他项权证;负责指导城市私房的房政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拍卖、置换等市场行为;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评估、合同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展房地产广告真实性审查。
4、负责全市住宅建设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
5、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分配及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6、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7、负责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危险房屋鉴定,指导危险房屋治理工作。
8、负责编制城市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维护年度投资计划及其资金管理;负责市政投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公用事业投资计划的实施。
9、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公用设施的项目建设、维护和审批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的开挖审批。
10、负责市区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管理工作;审查、报批市区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市区供水水源的论证、开发和引水工程建设;负责特种行业用水的审批和管理;负责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企业的资质认证和报批工作。
11、负责城市供热、燃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镇供热、城乡燃气等企业资质认证和报批等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省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我局承担省考任务有一项:棚户区改造开工23996套,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入住累计63601套。截止12月底,全市新开工棚改项目38个2.5927万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08%;2014年底前建设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6.5272万套,完成任务103%,目标任务均超额完成。
(二)市考职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城市“双修”工作
完成情况:制定《宝鸡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定的海绵城市试点区域面积18.36平方公里,完成投资3.5亿元。新建和改造滨河大道、文化路、西凤路、跃进路南段、联盟路人行道、绿化带等部分海绵体。做好184条234.5公里市管道路,64座桥涵,250.9公里排水管网,7750座收水井、5726座检查井的养护、维修等工作,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2017年列入全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
2、金陵新村、红旗路、长青路、陈仓中街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完成情况:我局牵头实施改造的金陵新村、红旗路、长青路、陈仓中街等5个片区,已完成投资1.04亿元,占年度的104%。改造工作按进度要求有序推进:金陵新村片区我局的改造任务已基本完成,正指导渭滨区实施小区综合楼和立面改造工作;红旗路片区进入拆除阶段;长青路片区完成雨水、污水、供水、供热等管道、道路改造;陈仓中街片区完成直管公房拆除,雨水、污水管道、道路和绿化改造;中铁宝工片区已完成供热改造工作,正在按照有关要求,实施分离移交工作。
3、商品住宅去库存
完成情况:截止12月底,全市住宅待售面积341.35万平米,较2016年底下降93.65万平米,去化周期12个月,完成任务的120%。
4、人才工作
完成情况:局党组以建设创新型、实干型、知识型、专业型人才为目标,加大人才培训力度,使各类人才培训工作走上了“快车道”。完善人才培育制度,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基层单位出台了内部人才培训激励政策,鼓励干部职工自学进步,积极上进。继续支持保障1名“博士服务团”成员到我局挂职副局长职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名,接收4名大学生来机关进行假期实践。局系统年内新增初级职称46人,符合申报中级职称20人,高级职称5人。
5、城市桥梁工程
完成情况:
①虢磻路跨铁路桥工程,北侧梁板架设全部完成,主墩转体支座下部结构浇筑已完工,完成年度任务的105%。
②联盟渭河大桥工程:承台已完成4个,河道内桥梁桩基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承台及墩柱施工,完成年度任务的100%。
③植物园渭河大桥工程:河道内桥梁桩基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墩柱及箱梁预制等工作,完成年度任务的100%。   
④阳平渭河大桥工程:河道内桥梁桩基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墩柱、承台等施工,完成年度任务的100%。
⑤金陵一桥加固及匝道工程已按期完工并投入使用。
6、城市道路新建项目
完成情况:
①赵家庄片区石龙路道路及地下管网工程已全部完成。
②科技一路道路工程5月份已完工。
③灯泡厂清姜河危桥重建及引道工程12月中旬已完工。
7、城市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完成情况:
①刘高路道路排水工程、曙光路管网改造工程5月份已完工。
②金陵河片区金陵路拓宽改造及宝十桥工程9月8日开工建设。
③市区路桥维修养护:对神农桥钢拱及蟠龙桥主塔进行防腐维修及氟碳漆重新喷涂,10月份已完工。
8、城市内涝治理工程
完成情况:
①滨河北路计量所图书馆片区治理工程9月底已建成。
②金陵一桥匝道段排水改造工程10月初完成并投入使用。
③东风路排水改造工程:在东风路两侧辅车道增设了雨水管道,实施雨污分流,人行道、绿化带实施海绵体改造,该工程5月份已完工。
④姜谭-清姜片区排水改造(东二路段)工程:建成东二路、西二路雨污分流排水系统1.6公里,将冯家塬及清姜片区雨水引入清姜河,该工程10月中旬已完成。
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完成情况:
①龙赵路管廊工程已完工。
②川陕路综合管廊工程完成主体工程。
③陈仓中路综合管廊工程12月已完工。
④南环路综合管廊工程11月底已完工。
⑤北新二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12月初已完工。
⑥姜谭路综合管廊工程开工建设。
10、城市路桥畅通工程
完成情况:
①金陵一桥加固改造工程已建成投用。
②新福二路与经二路贯通工程(经福路)已开工建设。
③陈仓、清溪、钛谷、团结、虢磻渭河大桥工程12月14日已开工。
11、城市公交项目
完成情况:优化公交线路8条,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19辆,占任务的119%,益门堡停车场总平设计等前期工作已完成。
12、海绵城市改造项目
完成情况:陈仓科技一路、刘高路、滨河北路东段、滨河北路图书馆片区道路及排水工程,新建路西段扩宽及人行道改造工程按期完工。滨河大道、文化路、西凤路、跃进路南段、联盟路等人行道、绿化带等及海绵体改造已完工,海绵城市试点范围内雨污分流已完成,改造面积约15平方公里,完成任务的288%。
13、城市燃气、供水、供热项目
完成情况:全年共累计新发展天然气用户2.45万户,完成任务的163%;铺设蟠龙塬、高新二路南段、川陕路等管道10.25公里,完成任务的128%。
城市供水实施了新东岭-光明村棚户区、南客站片区、姜谭地区供水管网等,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1.7公里,完成任务的234%。
城市供热全年新入网面积348万平方米,完成任务的696%;实施石龙路西段、川陕路及新福二路等管网工程17项,新敷管网10公里,完成任务的333%。
14、扶贫脱贫工作
完成情况:市住建局系统在凤县共有3个帮扶村。局领导班子先后10次赴帮扶村进行调查研究,落实了10个扶贫公益性专岗,对凤县桑园村出资20万元,用于通村道路排水沟渠工程项目建设。协助市委政法委解决眉县汤峪镇梁村三组道路建设资金24万元,协助市人大解决凤县黄牛铺镇三岔河村路灯安装费24.23万元。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为石窑铺村捐赠水泥80吨。
15、招商引资
完成情况:共完成招商引资项目11个,到位资金8.17亿元,其中省际到位资金5.4亿元,外资到位资金50万美元,分别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23%、135%和100%。
完成争取中省资金32.943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14%。
(三)专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联企”活动
局党组始终将“联企”活动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抓共管,在总结推广“双千”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市“联企”办部署,落实帮扶企业4户。全市“联企”活动开展后,排查发现A类3个,B类问题1个。通过现场办公协调,3个A类问题已解决,1个B类,正在解决当中。
2、智慧城市建设
一是完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在行政中心、东风路、公园路等片区的部分公交站点建设智能电子公交站牌20块。推出公交车辆及站点实时展示功能的“坐公交”手机APP, 8万多人已安装。二是提升智慧地下管网建设。完善了雨水泵站及路面雨水中央监控系统,确保我市安全度汛。三是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按期完成网站整合任务,更新及时局网站内容,累计主动公开部门政府信息1056条。住建局网站在国家、省、市每季度考核中,均为合格网站,未发生网站不安全事故。
3、老旧小区改造
加快我局牵头实施的5个片区改造同时,指导三区政府实施改造45个老旧小区,涉及125栋楼,改造面积45万平方米,受益居民6373户,现已完成38个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投资2700万元。市人大组织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专题视察时,充分肯定了我局的工作成效。
4、发展市区夜间经济
结合夜间客流和公交实际运营情况,将公交冬、夏季运营收车时间整体向后推延30分钟;对途经市区主要交通干道和客流密集区的公交线路包括1路、2路、3路、6路、7路、15路、17路、28路等继续实行延时运营。
5、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工作
一是加大防范房地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宣传。二是全面开展排查。三是对全市7家房地产估价机构、29个注册估价师、35个房地产经纪人进行了规范,并逐一造册登记。对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收取预定款、宣传推介等问题的6家开发企业进行了依法处理,对注销的中介机构在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6、项目谋划(扩大有效投资)
全年共谋划重大项目13个,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市政公用项目、城市双修项目、保障房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四大类,全部列入2018年全市追赶超越重点项目计划表。
7、放管服改革工作
一是简政放权。取消了物业和公交的2项行政许可事项和5项涉及公交的行政处罚事项。重新梳理形成了120项行政事项的权责清单和5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8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按照统一标准编制了基本流程图。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事中事后检查监管制度,确保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到位,不出疏漏。三是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大双随机事项的抽查检查力度,并及时与省住建厅对接“双随机”电脑摇号系统,已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四是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8、全国文明城市复检
依据市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标准及安排,年初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任务考核,提前部署筹划。7月份接到测评标准后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公交、燃气、创威水务等公司对照测评标准,细致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现场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到位。8月底顺利完成了文明城市复检工作的资料整理、收集、汇总、上报及点位考察等工作,确保了今年文明城市复检顺利通过。
9、中国人居环境奖暨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检
按照国家住建部工作安排,2017年对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进行复查验收。我局承担牵头复查迎检验收工作任务。及时抽调专人成立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迎检工作方案,分解下达工作任务,开展整理复查资料、制作宣传片、准备现场检查迎检点等工作。6月27日至29日,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组织专家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召开汇报会的方式对我市节水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11月17日至19日住建部委托省住建厅组织15名相关专业专家分五组对我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进行了现场复查验收工作。住建部已下达复查合格批复文件。
10、美丽乡村建设
根据《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包抓帮扶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确定了相关科室、热力公司具体包抓帮扶太白县鹦鸽镇流沙崖村创建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确定4项创建重点项目,资助建设资金5万元。同时积极与市委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太白县农工部保持联系,上报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助推帮扶工作落实到位。目前年度各项帮扶任务圆满完成。
(四)共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①加强理论学习。②完善民主决策机制。③强化干部队伍建设。④“五新”战略落实工作。
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集中对局机关6个党支部和18个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市保障房管理中心、旧城公司、综合开发公司等8个基层党组织完成支委增补,局机关6个支部完成换届工作,注重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健全老干支部,落实老干部相关待遇,组织局机关退休老干部开展重阳节参观活动。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修订了《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双重身份组织生活”意识。建立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完善党员评议考核制度,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在身边”活动、季度集体谈心活动,丰富基层党建载体,抓活基层党的建设。
2、党风廉政建设
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②.狠抓廉政警示教育。③从严执纪监督问责。④强化政风行风建设。
3、思想政治建设。
4、深化改革工作。积极开展自主改革和“面向群众”改革事项的落实,出台《宝鸡市共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交易规则》,制作业务科室《办事流程工作指南》并上墙公布。
同时,下达的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目标任务近期也相继通过各牵头部门组织的考核验收。
(五)特色亮点工作
1、《中国建设报》对我市棚改工作进行专题报道
2、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四连冠”
3、“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达标量位列全省第一
4、市区12座大桥开工建设
5、招商引资首次引进世界500强企业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机(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90人,其中行政编制78人、事业编制212人;实有人员272人,其中行政78人、事业19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已全部移交养老处。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收入合计117701.61万元,较上年减少1392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减少等。
本年支出合计117701.61万元,比上年减少13923.5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16559.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2022.43万元,占总收入的96.11%,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127.7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2894.70万元;经营收入282.54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0.24%;其他收入4254.61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3.61%,主要是单位往来资金。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1719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8.99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2.97%;项目支出113450.65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96.81%;经营支出264.19万元,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的支出,占总支出0.23%
(二)2017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12022.43万元,比上年增加20513.48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力度加大;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12453.54万元,比上年增加20074.80万元,主要是旧城改造、保障房建设、城市道路及基础设施等专项业务支出加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55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9.26万元,项目支出96259.98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11112.03万元,主要包括旧城改造、保障房建设、城市道路及基础设施等专项业务支出等。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万元,主要是代征缴非税收入拨款。
(2)教育支出941万元,主要是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9.31万元,是指我局在社保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6.44万元,是指医保方面的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2770.15万元,是指节能环保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15139.10万元,包括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2623.80万元,用于公交公司场站建设及购车等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0.00万元,用于斟探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70万元,用于商业服务类支出。
(10)金融支出110..00万元,用于金融行政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76401.35万元,用于保障房建设、棚改房等建设支出。
(12)其他支出50.00万元,用于其他政府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9.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18.96万元,公用经费380.30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2894.70万元,支出12894.70万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污水厂运行。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5万元),公务接待费0.82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0.78万元,降低14.08%,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52万元,降低58.21%,主要是接待外省市兄弟单位互相交流学习机会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25万元,降低6.33%,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我局系统2017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基层单位建设处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2辆。
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经费总额0.82万元 , 共接待6批37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1.53万元,主要是全局系统财财务人员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3.18万元,降低67.52%。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8.15万元,主要是召开全国保障房会议等大型会议,比上年增加0.29万元,增长3.69%,主要是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改革措施,使得召开财政业务会议次数增多。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100万以上的专项项目共计12项,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初步实现单位项目支出绩效全覆盖,再到今年创新对2017年100万以上绩效目标开展编审,我局机关12个项目,资金13278万元,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评审将逐步展开,标志着我局绩效管理圆满完成了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评审工作。。其中: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万。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9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280.14万元较上年增长97.0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91.56%;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合计25.83万元,较上年降低8.6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8.44%。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增长88.4万元,增长40.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医保、养老、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标准较往年有所提高。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7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0.5万元,全部为基层单位保障中心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实际共有车辆2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其中公务用车2辆,特种作业用车25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