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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做好双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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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做好双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8 15:26:37 浏览次数: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住建局、蟠龙新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双节期间安全生产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住建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深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做好双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0〕1174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宝市安办发〔2020〕92号)要求,现就深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扎实做好双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强化管控措施,严防事故发生,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突出整治重点,及时消除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市政工程等重点薄弱领域,做好防坠落、防物体打击的防范措施,加强重要设施、关键岗位、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掌握城镇燃气、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桥梁、照明等各类市政公用行业运营情况,组织排查重点环节、部位,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督促落实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勘察“五方”安全主体责任。要依法严厉查处层层违法转包分包、层层压价偷工减料、压缩合理工期、建设质量缩水和安全以包代管、层层衰减等违法非法行为。有效防范应对突发性事件,确保城市供水、供气安全,确保城市道路畅通。

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加强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产权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对物业服务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按照要求做好消防、电梯等共用设施和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共用部位的日常巡查和养护。同时,要加大农房建设安全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推动农房建设达到有基本的建设规划管控、基本的房屋结构设计、基本合格的建筑工匠、基本的技术指导和管理队伍、基本的竣工检查验收的要求。

三、加强督导检查,扎实开展节前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

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要在双节前针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一次全覆盖“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对存在的问题严肃通报,堵住漏洞、补齐短板,及时整改到位。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

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企业、物业企业全面开展自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隐患全覆盖,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力度。

(二)迅速开展大检查

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定行业检查方案,及时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

(三)严肃开展大整治

市、县两级主管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隐患大整治,要坚决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在国庆前全部完成整改或处于严密有效监控之中,确保不带隐患过双节,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紧绷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弦,加强应急值守有效防范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秋冬季节、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通讯畅通、调度及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并及时上报信息。国庆中秋假期期间,市住建局值班人员要分别向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委办信息科报送值班信息:

(一)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送信息:2020年10月1日至8日实行事故零报告制度,各县(区)住建局和局属各单位向市住建局值班室、市住建局值班人员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每日14时前报告本县(区)、本单位、本系统安全生产情况,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重要紧急情况随时报告。10月8日15时前,要书面报告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向市委办信息科报送信息:在国庆中秋假期期间,市住建局值班人员向市委办信息科报送情况3次:10月1日15时前报送当天情况,10月5日15时前报送前4天阶段性情况,10月8日前报送国庆中秋期间总体情况。向市委办信息科报送信息情况主要包括社会大局稳定及城市供水、供气等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情况,中燃公司、创威水务公司在报送供水、供气相关统计数字时要与往年情况进行比较,总结分析新趋势、新特点。凡存在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市住建局值班电话:3263070

市应急指挥中心电话(传真):3262350

市委办信息科24小时值班值守电话:3260621

市委办信息科机要传真:3232418

市委办信息科电子邮箱:xxc2018@vip.163.com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