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620/2021-00023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1-08-04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部门预决算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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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

发布时间: 2021-08-04 15:00: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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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全市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建筑业、公用事业、物业市场、勘察设计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规划和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

2、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运营及市区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拟订全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措施,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指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4、贯彻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和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

5、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承担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职责。指导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和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相关工作。

6、负责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工作;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7、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节能规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绿色建筑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8、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和重点镇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9、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城市路灯管理和城市规划区内景观照明管理工作。

10、负责城市供水、供热、燃气等公用设施的行业管理,做好项目建设、维护和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节水、城镇污水处理工作。

11、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12、依据市政府授权,负责有关城市公共资源的特许经营、招标出让等组织协调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信息管理科、财务审计科、投资计划科、住房保障科、房政改革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市场监管科、建筑市场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市政工程科、村镇建设科、公用事业科、节约用水科共16 个科室。


二、2021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毫不松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1.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毫不放松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从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持续推进房地产、物业服务、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建筑施工等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住建系统行业领域经营生产秩序平稳健康发展。

(二)、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2.规划引领住建事业发展。科学编制“十四五”住建事业规划,围绕市政路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老旧小区改造、村镇建设等积极谋划梳理一批事关城乡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和报审工作,争取更多项目进入省市计划“盘子”。

3.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团结、钛谷、清溪、陈仓、虢镇五座渭河大桥建设,力争年底前建成通车。加快清姜路提升改造项目建设,争取早日竣工。加快市区破损道路大修改造及行政中心人行天桥项目建设,年内完成蟠高快线三期项目前期工作,力促连霍高速城区段市政化改造一期建成。积极实施市区路灯照明设施改造项目、新宝路上跨宝成铁路桥拓宽改造工程、金渭大桥南北引桥、秦家河大桥加固维修、经福路道路及地下管网工程。以“城市体检”“城市双修”为抓手,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极实施雨污分流及内涝治理工程,打造韧性城市。出台《宝鸡市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强化行业监管。

4.提升公用事业服务保障能力。加快实施热源、气源建设,实施供水、供热、供气管网改造工程,积极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保障功能。全力做好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检验收工作。加快麟游至宝鸡天然气输气支线项目建设,实施冯家山水厂DN1200输水管线(卧龙寺大桥~连霍高速宝鸡出口段)迁改工程,新建高新四路燃气热源站。发展燃气民用户22000户。继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年内全部完成1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加快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大对市区8个国有企业小区供水、供热管网等“三供一业”改造力度。

5.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我市《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方案》,不断健全统筹协调、居民参与、项目推进、长效管理等机制,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完善项目审批、技术标准、存量资源整合利用、财税金融土地支持等配套政策,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谋划改造489个老旧小区。

(三)、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6.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注重发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作用,建立住房与土地、金融联动机制,加强住宅用地管理,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加快出台《宝鸡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加强房地产市场日常信息统计分析,加大市场运行监测预警力度。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着力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强化租赁市场监管,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推行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积极解决房改房、集资建房等历史遗留问题。

7.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2456套基本建成任务,发放租赁补贴任务336户,加快棚改项目回迁安置进度。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关注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加快化解剩余公租房建设分配问题。继续做好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持续深化公租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居住质量。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省补助资金、配套基础设施补助资金和2021年棚改专项债券争取工作。全面做好棚改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督促县区加快还款资金落实,确保按期足额偿还。

8.强化物业市场监管。出台《宝鸡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与《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逐步实现物业收费与服务“质价相符”。深入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对居住社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和建设。指导县区住建局逐步在业委会中建立党组织,引导物业企业组建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建联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9.力促建筑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改制、重组等,鼓励支持大型设计、施工企业相互联合,拓展企业功能,支持企业做强、做优。深入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顿活动,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健全工程建设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整顿规范建筑业市场秩序。

10.提升绿色建造水平。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与节能新技术、新工艺。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建立装配式建筑应用奖励激励机制,利用信息化、工业化等技术应用推进智能化生产、运输和装配,鼓励企业装配式施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

11.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工地、“长安杯奖”和“鲁班奖”创建活动,发挥其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抓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严格督促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审批流程,完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体制,全面依法依规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加大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健全建设力度,保障网络平台高效运行,提高运用高科技监管手段,严格落实“六个100%”抑尘措施,推进扬尘治理工作持续向好。

(五)、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12.加快“美丽县城”建设步伐。实施强县工程,大力推动9个县城提质增效,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指导太白县、凤县两个县5A级景区县城建设,以及扶风县、千阳县、太白县等3个“县城建设示范县”、扶风县、岐山县等2个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试点县建设。积极开展乡村振兴示范镇推荐申报工作,做好沿渭河地区和秦岭地区的生态小城镇建设。支持眉县汤峪镇、扶风县法门镇、凤翔县柳林镇等3个全国特色小城镇建设,力争每个县区建成2-3个工业重镇、商贸强镇、休闲名镇。

13.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巩固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成果,健全完善住房安全监测机制,开展好信息数据预警、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鉴定为危房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开展新型农房建设试点,推广绿色农房建筑适用技术。认真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摸排、申报等工作,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力度。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继续推广千阳县“政府资助、市场运作、专人收集、分类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模式,2021年全市92%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六)、加强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工作

14.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做好信访积案化解,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培训等活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及时排查化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方面不稳定因素、风险点,确保系统安全稳定。继续做好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建立住建系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持续净化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环境。

15.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经济领域风险预警防控,抓好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维护,分类处置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好施工工地、供水、供热、燃气等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七)、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6.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17.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巩固深化“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改革试点成果,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统筹衔接措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机关、局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18.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深化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巩固拓展“四个查一查”“四个专项工作”成效,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提升。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损害群众利益等腐败问题,坚决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四风”突出问题,加强干部8小时之外监督。结合五查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开展住建领域堵点、短板问题排查整治,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三项机制,努力营造住建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9.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以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扎实开展服务型机关、服务型单位、服务型企业创建活动,提升便民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出水气暖、物业管理等切口小、见效快的改革举措。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回复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市长信箱网民留言、“12345”热线反映的问题。在项目建设一线、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中锻炼、考验干部,打造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干部职工队伍,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1个,包括: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宝鸡市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宝鸡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宝鸡市房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宝鸡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宝鸡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宝鸡市城建档案馆和宝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宝鸡市金台直管公房服务所、宝鸡市渭滨直管公房服务所、宝鸡市陈仓直管公房服务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序号

单位名称

编制人数

在职人数

离退休人数

长期聘用人数

1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62

62

69

0

2

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6

26

9

0

3

宝鸡市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

181

168

181

0

4

宝鸡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

11

12

6

0

5

宝鸡市房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

12

8

21

0

6

宝鸡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42

40

28

25

7

宝鸡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5

7

1

0

8

宝鸡市城建档案馆

15

16

9

0

9

宝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50

46

19

0

10

宝鸡市金台直管公房服务所

20

16

19

0

11

宝鸡市渭滨直管公房服务所

18

17

17

0

12

宝鸡市陈仓直管公房服务所

10

12

3

0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52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事业编制390人;实有人员430人,其中行政62人、事业36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已全部移交养老处。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200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04.1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300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82.81万,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200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004.1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300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82.81万,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200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04.1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300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82.81万,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200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004.1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300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 82.81万,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明细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004.17万元,较上年增加1417.1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金台、渭滨、陈仓三家房管所及市政项目投资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04.17万元,其中:

(1)培训支出(2050803)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原因是单位科目调整。

(2)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9.12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10.28万元,较上年减少9.15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20.15万元,较上年增加29.97万元,原因是新增金台、渭滨、陈仓三家房管所。

(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60.77万元,较上年增加14.11万元,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5)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177.25万元,较上年增加12.9万元,原因是新增金台、渭滨、陈仓三家房管所。

(6)行政运行(2120101)1106.36万元,较上年增加228.26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及专项业务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46.2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8.1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92万元。

(7)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2120107)1467.59万元,较上年增加35.22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87.5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0万元。

(8)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01)173.14万元,较上年增加20.1万元,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增加。

(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4837.32万元,较上年增加1051.22万元,原因是业务增加,支出增加。

(10)建设市场监督与管理(2120601)489.93万元,较上年减少14.91万元,原因是业务减少,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436.43万元,公用经费23.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0万元。

(11)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2210399)247.26万元,较上年增加44.47万元,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89.26万元,公用经费1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48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 科目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04.17 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4629.59万元,较上年增加680.92万元,原因是新增金台、渭滨、陈仓三家房管所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103.65万元,较上年增加670.4万元,原因是新增金台、渭滨、陈仓三家房管所及业务增加,支出增加。其中公用经费217.15万元,项目支出2886.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55.33万元,较上年增加7.27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307)1057.5万元,较上年增加124.5万元,原因是还本付息增加。

对企业补助(312)158.1万元,较上年减少65.9万元,原因是项目减少。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04.17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110.29万元,为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176.48万元,原因是新增人员经费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62.65万元,为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79.9万元,原因为业务增加,支出增加。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6460.31万元,较上年增加1094.95万元,原因是新增金台、渭滨、陈仓三家房管所。其中:人员经费3519.31万元,公用经费146.5万元,项目经费2794.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55.33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7.27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

对企业补助(507)158.1万元,全部为专项业务经费,较上年减少65.9万元,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511)1057.5万元,较上年增加124.5万元,原因是还本付息增加。

4、2020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财政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2021年本部门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0万元,主要原因是污财政拨款减少。

2、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4万元,较上年增加5.9万元,无结转。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4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原因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增加6万元,原因是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因业务需要,新增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21年会议费预算6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原因是业务增加,所以会议相应增加。

2021年培训费5万元,较上年减少2.92万元,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培训,且精简培训内容。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台公务车辆,无单台价值18万元以上设备。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价18万元以上的设备。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79.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79.25万元。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04.17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00万元。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21年我局系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7.15万元,较上年减少2.1万元,主要响应国家政策,压缩经费支出。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