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6个科室,内设机构主要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信息管理科、财务审计科、投资计划科、住房保障科、房政改革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市场监管科、建筑市场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市政工程科、村镇建设科、公用事业科、节约用水科等。
办公地址:宝鸡市代家湾行政中心一号楼6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7-3260274
邮 编:721004
网站网址:http://zjj.baoji.gov.cn/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全市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建筑业、公用事业、物业市场、勘察设计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规划和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运营及市区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拟订全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措施,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指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四)贯彻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和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
(五)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承担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职责。指导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和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相关工作。
(六)负责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工作;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节能规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绿色建筑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八)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和重点镇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九)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城市路灯管理和城市规划区内景观照明管理工作。
(十)负责城市供水、供热、燃气等公用设施的行业管理,做好项目建设、维护和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节水、城镇污水处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依据市政府授权,负责有关城市公共资源的特许经营、招标出让等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