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中共宝鸡市纪委办公室《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正在对市本级公租房入住情况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严肃查处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空置或改变房屋用途等问题。
在核查过程中,发现个别承租户将公租房进行转租转借,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为此,我中心严正公告,公租房只能由承租人租住,不得转租、转借、长期闲置或改变使用用途。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核实,将立即取消其租住资格,清退住房。同时,承租人自退回公租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全流程均无中介、不收费、无代办业务。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举报,一经核实,将严厉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公租房真正发挥惠民利民作用。
附件:近期查处违规人员名单
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