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住建发〔2022〕288号
各县(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管理,我局制定了《宝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宝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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