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指导各城市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城市在编制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参考使用。
附件: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导则(试行).docx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3月11日
版权所有: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陕ICP备12009282号网站标识码:6103000005 陕公安网备6103030200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