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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6200/2020-00042
发布机构: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0-06-22 00:00:00
名  称: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集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宣传工作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集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22 08:35:13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今年是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起始年,又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局集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指导

按照“全面系统、深入扎实、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思路,在局系统扎实开展宣传贯彻《条例》活动,使大家关注《条例》、遵循《条例》、掌握《条例》、落实《条例》,凝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强大合力,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我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时间安排

《条例》宣传工作与常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法治宣传同时进行,贯穿全年。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解读《条例》。集中推送学习专家学者理论文章、系列评论文章以及国内先进地市《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举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培训班,对《条例》进行全面系统解读。

(二)全面宣传《条例》。一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条例》。将《条例》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确保干部全面掌握《条例》内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优化营商环境认识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能力。二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在局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发布和转载宣传贯彻《条例》工作,以“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形象使者”为重点,在小区、施工地、单位显要位置悬挂张贴宣传《条例》内容及相关政策,利用单位电子屏等播放《条例》内容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以强大的舆论氛围,增强落实《条例》的普法效果,凝聚起全社会齐抓共管营商环境的强大动力。

(三)大力宣讲《条例》。一是聘请高校教授、知名律师、优化营商环境一线工作者深入单位和企业进行《条例》宣讲,围绕《条例》释放的积极信号、体现的发展思维、带来的发展红利、突出的核心亮点等方面进行讲解宣传。二是开展《条例》宣传“大走访”活动,召开企业座谈会,积极收集了解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自来水、热力、燃气等单位要对业务所辖企业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宣传政策。三是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各单位内部、局属各单位之间要召开交流落实《条例》工作会,交流体会、学习经验,努力开创落实《条例》工作新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带头学习、宣传、执行《条例》的各项条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三到位”,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二)突出宣传重点。要以服务对象及监管对象为重点,以《条例》设立的主要制度和严格的法律责任为重点,把宣传工作的重心下移到企业、小区、工地,提高宣传针对性和广泛性。

(三)注重宣传实效。在宣传形式上,多管齐下,推陈出新,针对不同单位、不同群体灵活宣传方式,注重针对性、趣味性和实效性,推动宣传贯彻工作覆盖到更大范围、更多群体。

(四)及时总结反馈。认真做好《条例》宣传落实情况的收集汇总,结合工作,围绕《条例》贯彻落实,积极挖掘宣传亮点,做好向媒体组稿、投稿工作,积极向局法规科(邮箱bjszjjfgk@163.com)汇报宣传贯彻《条例》所做工作和取得成果,局法规科将适时向市职转和营商办推送。

(五)纳入年底考核。各单位对宣传工作要认真部署,确定专人、落实职责、全力推进,各单位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底局目标任务考核,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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