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6200/2020-00046 | |
发布机构: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0-07-09 00:00:00 |
名 称: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夏季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住建局、蟠龙新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夏季是臭氧污染、扬尘污染防治的关键时期,为全面防控扬尘,遏制臭氧污染,开展“冬病夏治”,有效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完成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在前期扬尘管控的基础上,再利用2个月的时间(7月至8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扬尘等专项整治行动,采取针对性强化措施,通过综合施策、合力攻坚,实施“冬病夏治”,着力降低全市(重点为市区)大气污染物浓度,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遏制,力争臭氧污染天数明显减少。
二、主要任务
1.开展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按照“住建牵头、属地负责、行业管理”的工作原则,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体系。全面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施工现场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运输道路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占地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建设主管部门联网。推动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数量,削减夜间污染物浓度峰值。加大施工工地执法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继续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工作,重点加强对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每月抽查率达到50%以上,严查施工现场工程机械超标排放和冒黑烟现象。2020年6月1日起,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在全市施工现场内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县区住建局要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主体管理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安排专门科室(机构)和人员,共同发力,协同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查问责。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办公室将夏季行动列入督查重点内容,开展明查暗访,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任务进行量化考核排名。
(三)深入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夏季扬尘防治、臭氧防治知识,及时报道工作中的做法及成效,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形成全社会主动参与协同防污治污的良好氛围。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