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6200/2020-00054 | |
发布机构: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0-08-14 00:00:00 |
名 称: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延期的通知》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住建局、蟠龙新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省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现将住建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延期的通知》陕建发〔2020〕18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4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实际,现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12月30日间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我厅将对有效期在上述时间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实行系统自动延期,企业无需再重复申报延期业务,待系统有效期更新后,企业可自行打印获取电子证书。
联系人:孙海亭联系电话:029-63915830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