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6200/2020-00069 | |
发布机构: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0-04-15 00:00:00 |
名 称: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期间复工复产建设项目费用计价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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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蟠龙新区住建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期间复工复产建设项目费用计价的通知》(陕建发〔2020〕102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期间复工复产建设项目费用计价的通知(陕建发〔2020〕1027号)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