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6200/2019-00142 | |
发布机构: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19-06-19 00:00:00 |
名 称: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的通知 | |
有 效 性:失效 | 文 号: |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局、蟠龙新区规划局,局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一、培训对象
1.县处级党政领导;
2.各县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工作人员;
3.高层建筑楼(院)长、经理人;
4.局属各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干等;
5.消防控制室未持证值班人员。
二、培训方式
1.县处级党政领导培训时间根据党校培训安排同步开展。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从业资格培训,由各相关单位按照每个消防控制室值班持证上岗人员不少于6人的标准,联系具有培训资质的消防培训学校进行脱产培训。
3.其余人员按区域参加培训,市区的在市区、县区的在各县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市建管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后,联系市消防机构进行培训。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以宣贯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主,按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相关规定,将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基本知识作为基础培训内容,行业系统、职能部门、镇、街办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工作人员重点培训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安全监管、社会消防力量建设等内容;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人员,高层建筑楼(院)长、经理人重点培训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等内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干重点培训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等内容。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按照培训学校教学计划开展。
四、培训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市建管处要高度重视,做好动员部署,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市建管处要与市住建局信息互通,统筹安排,及时上报培训方案、计划、参加人员、地点及结果,确保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联系人:培训基地主任 赵宏伟 电话:3252981
市住建局电话:3261248 邮箱:BJ3261248@126.com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