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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6200/2019-00161
发布机构: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9-09-10 00:00:00
名  称: 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 督导调研的通知
有 效 性:失效 文  号:

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 督导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10 16:34:50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住建局、蟠龙新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局有关科室,各有关企业:

    为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督导调研的通知》(陕建质发〔2019〕1076号)和2019年9月6日全省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宝住建发〔2019〕205号)和《关于落实市安委会二季度全体会议重点工作任务和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通知》(宝住建发〔2019〕261号)要求,市住建局决定9月份对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导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调研时间

各县区于9月9日至9月13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市住建局于9月16日至20日到各县区进行督导调研,具体到达时间各组联络员通知。

二、督导调研分组

第一组:眉县、扶风县、太白县

组 长:市住建局副局长霍兆宁

组 员:庞让平(13571773837) 周黎涛 朱小强

第二组:岐山县、凤翔县、麟游县

组 长:市住建局副调研员颉鹏

组 员:张小龙(13517173333) 李宗强 符鹏

第三组:千阳县、陇县、凤县

组 长:市质安站站长郭振山

组 员:赵先宁(13571719990)王勇 陈治刚

每组第一人为联系人。

三、督导调研方式

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奔现场等方式,对各县区开展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情况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每个县区至少抽查2个建设项目。  

四、督导调研内容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一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安全攻坚行动落实情况。(依据《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宝住建发〔2019〕194号、《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宝住建发〔2019〕205号)文件要求落实)。二是落实《住建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的通知》(建办质电〔2019〕34号)工作要求:1.扎实组织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2.突出排查建筑起重机械、城镇危旧房屋等易发生事故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并组织力量确保排查出的隐患整改到位,严防事故发生;3.注重做好暴雨等极端天气条件下施工工地的安全防范,及时采取转移工地人员、对临时建设设施进行加固等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二)消防质量安全。一是各县区主管部门消防审查验收工作承接情况;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的内容、程序、相关检查记录及法律文书;二是五方责任主体及相关人员资质资格情况;消防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建立情况;消防质量安全过程控制情况。

  (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关于加强全省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理发〔2019〕28号)、《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陕建理发〔2019〕2号)、《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建理发〔2019〕21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陕建理发〔2019〕1018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各县区“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开展情况。

(四)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情况;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建立教育和培训档案情况;特种作业的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建立台账并定期检查情况。

(五)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情况。各县区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现场扬尘管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宝住建发〔2019〕213号)的落实情况。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通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真正堵塞安全漏洞,打牢安全生产基础,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以新的面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做好协调配合。各县区住建部门对照督导调研内容,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开展自查,提前准备书面汇报材料,逐项说明各项督导调研内容完成情况,并梳理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对督导中指出的问题,要积极主动认领、督促及时纠改,切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市住建局对工作滞后、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整改注重实效。各县区要对这次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坚决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该停工整改的停工整改,直至安全隐患彻底消除。

(四)落实责任总结汇报。市住建局按照工作职能,质安科负责调研各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消防质量安全、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情况;工程科、公用科、节水科负责督导调研全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和相关扬尘治理工作;物业科负责督导调研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相关扬尘治理工作;市质安站结合日常工作对高新区、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消防质量安全、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情况督导调研。相关科室和市质安站于10月11日前将督导调研结果书面报送局质安科。

各县(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要负责牵头做好此次督导调研配合工作,组织准备汇报会,通知相关部门参会汇报分管工作,并指定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全程协调,确保督导调研工作顺利进行,联络员姓名及电话于9月10日16:00前报市住建局质安科。

 

联系人:曾  仙,

联系电话:3261248

邮箱:BJ3261248@126.com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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