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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6200/2019-00163
发布机构: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9-10-04 00:00:00
名  称: 关于印发宝鸡市建设工程秋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失效 文  号:

关于印发宝鸡市建设工程秋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04 15:56:50


各县、区住建局、局属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现将《宝鸡市建设工程秋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5日



宝鸡市建设工程秋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巩固夏季攻坚成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全面完成年度考核指标和秋季攻坚目标。根据宝鸡市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秋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方案通知》([2019]21)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利用二个月的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秋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等相关措施全面落实。

    二、工作任务

    1、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建管处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和扬尘治理措施要求对各自监管领域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制定具体的专项行动方案,建立监管体系。

    2、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建管处要全面落实建设施工扬尘管控“6个100%”要求,督促落实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联网,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实时监控。

    3、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建管处要对处于土石方阶段作业的施工项目从严监管,建立清单,落实专人驻场监督。

    4、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建管处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检查力度,对“6个100%”不达标的建设工地约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

    5、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建管处要督促建设单位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不能开工超过三个月的要采取临时绿化措施。

    6、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建管处要加快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和监测,开展排放超标车辆的治理(长期性)。

    7、局公用科负责加大市区集中供热锅炉抄底排放和清洁化改造力度。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建管处、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负责领导,共同努力,协同推进,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效。

    2、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建管处要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标准要求,要成立专门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建立完善监管体系、落实监管人员、制定污染防治方案、工作计划、管理标准和考核措施。

    3、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建管处要将秋季专项行动列入重点工作内容。

    4、市住建局将对各县区秋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督办一起,对工作不重视、安排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移交相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5、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建管处在10月30日之前以书面材料总结秋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市住建局质安科。

 

    联系人:谭  亮        联系电话:3261248

    邮箱:bj326124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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