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6200/2019-00164 | |
发布机构: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19-10-04 00:00:00 |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消防管控及防灾工作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各县(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做好近期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函〔2019〕83号)、市安委办《关于做好2019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宝市安办〔2019〕8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宝市安办〔2019〕88号)文件和省住建厅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行业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止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火灾、地质灾害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安全责任。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要始终把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好这一特殊时段安全生产、消防管控和地质防灾工作。要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迎大庆”为主线,切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消防管控和地质防灾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起责任,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传导到第一线、压实到最基层,对这期间安全生产、消防管控和地质防灾工作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方案、有措施,抓好风险防控、隐患治理、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落实。因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聚焦重点环节,全面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要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主线,紧扣前期安排部署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做到零遗漏、无死角、全覆盖。对查出的风险和隐患要建立台账,逐项制定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措施,对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要实行清单管理,明确责任人,挂牌督办整改,真正将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国庆节前,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风险和隐患“清零”行动,对一时难以治理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盯守,实现重大风险守住不失控、重大隐患治理不落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加强执法检查,紧抓责任落实。各县(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要在按照《宝鸡市2019年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开展执法行动基础上,突出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的重点企业、重点环节,推动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向深入发展。要加强桥梁隧道、临水临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整治,严格落实防坍塌、防坠落措施,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一是要坚持严字当头,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执法联合执法、专家参与等方式方法,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二是要综合运用联台惩戒、公开曝光、举报奖励等有效手段,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三是要采取诫勉谈话、约谈问责等形式,倒逼执法人员落实执法责任,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四是要严格事故查处,彰显法律威严。要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督办、提级调查制度,坚决查处瞒报谎报事故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五是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检查,整顿安全培训秩序。
各县(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三个必须”要求,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继续开展各层级、各领域的检查、排查。即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市建设领域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逐一整改销号。市建设工程安全专业委员会将对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大检查安排部署及开展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对大检查部署落实不力和大检查期间发生较大事故的项目和企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全面做好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巡查排查,密切关注近期雨情,全面落实建设工程现场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制度,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台账,及时更新信息,对隐患点排查要到位,采取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和险情及时处置,并记录排查和处置结果,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警监测和临灾避险工作。
五、加强消防安全管控工作。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保卫总体工作方案要求,采取“超常规”措施、紧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和庆典场所,全力整治火灾隐患。
1.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等级。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要督促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物业企业、燃气企业、供水企业、污水处理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安保期间特殊消防管理措施,提高消防设防标准、提高防控等级,逐个岗位、逐个人员明确责任和要求。安保期间,单位要实行防火检查巡查直报制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直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逐件督办落实整改。
2.全面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要对各自办公场所和居住场所、各自责任区域 进行消防安保自查,同时督促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物业企业、燃气企业、供水企业、污水处理厂,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相关领导、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亲自带队,全员参与,分若干小组逐个楼层、逐个区域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风险现场督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建立台账,逐项制定风险管控和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安排专人看护;对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要责令停工、停产、停业整改,并实行清单管理,挂牌督办整改。对发现涉及多家责任单位整改责任的火灾隐患,要当天组织相关单位管理人员会商,研究解决措施,暂时不能解决的,明确各自防范措施和责任并经签字确认,确保将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落到实处。
3.组织抽测消防设施。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要对各自办公场所和居住场所、各自责任区域消防设施进行抽查测试,督促各自监管领域企业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物业服务等场所进行消防设施抽查测试和维护,对存在故障的立即通知消防设施维保单位上门维修,暂时不能排除的,制定专门应急处置预案和加强性管理措施,保证人员、责任、措施全部到位,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审核确认。加强消防联动设施测试,明确应急响应联络机制,配齐消防器材,确保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初期火灾救援和人员疏散。
4.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消防演练,确保人员火灾自防、自救和初期火灾救援、疏散能力。就近组织消防力量,作为火灾发生时先期处置的第一梯队,加强防火巡查检查,提高初起火灾快速处置能力。要保证消防控制室管理2名以上值班人员。
五、加强应急值守,切实提高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加强值班力量和检查频次,落实夜间巡逻检查,细化用火、用电管理等要求。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工地和物业服务场所风险管控责任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要加强应急准备各项工作,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时刻保持专业救援队伍应急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实战演练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快速反应、及时救援。要加强舆情监测监控,发现相关舆论热点要立即核实,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把握正确舆论方向,维护社会稳定。
请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于10月11日前报市住建局质安科。
联系人:张涵斌 电话:3261248
邮箱:bj3261248@126.com
附:市级有关应急救援队伍电话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7日
附: 市级有关应急救援队伍电话
宝鸡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队伍
电话:2707953
宝鸡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救援队伍
电话:3228728 3246141
宝鸡中燃天然气应急抢险队
电话:3213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