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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6200/2019-00191
发布机构: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9-06-05 00:00:00
名  称: 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有 效 性:失效 文  号:

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05 10:14:03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局、蟠龙新区规划局,局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陕建发〔2019〕 1124 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宝市安办发〔2019〕48号)要求,现就“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围绕深化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集中开展一系列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安全教育“七进”,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共识,为促进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重点任务

   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9年6月在各县区同时开展、同步进行。

  (一)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一是开展安全研讨交流活动。6月15日前,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市建管处要抽调行业专家组成专家团,对住建系统重点企业进行会诊,就如何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交流研讨,出谋划策;对住建系统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线操作人员组织开展“一述两清”活动和“我为企业提建议活动”。二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市建管处要利用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采取设置展板和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VR现场体验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方法,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三是组织群众性安全活动。按照市安委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安排,积极组织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安全生产书画摄影大赛等活动。

(二)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等内容,突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等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职责,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特别是通过体验式、实操式安全教育,强化对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市建管处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主要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事故产生原因,引导广大企业和从业人员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优秀安全警示教育片征集活动,集中征集共享一批结合实际紧密、警示作用突出、制作效果精良的安全警示教育片。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市建管处要动员组织行业企业参与教育片制作,并择优推荐2部,于6月20日前上报市住建局。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6月14日,市政府在渭滨区九龙广场举办“宝鸡市暨渭滨区2019年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市住建局设立现场咨询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常识的宣传教育,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市建管处要按照中、省和全市统一部署,同步举办咨询日活动。要结合各自重点和实际,采取展板展示、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安全体验、紧急救助示例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大众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知识常识。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双微平台,举办在线访谈、行风热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开展安全生产书画摄影大赛。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市建管处要紧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主旋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书画摄影大赛。通过书法、绘画、摄影艺术创作形式,生动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省安委办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大赛,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市建管处要积极做好选送工作,每个县(区)和单位投稿不少于5幅(张),于6月25日前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遴选优秀作品上报市安委办参赛。

  (五)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集中深化全市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围绕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地下暗挖、隧道地铁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等政策标准,完善排查整治台帐,闭环整改问题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加大对城镇燃气、供排水、垃圾处理、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发现的隐患。要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复核、资质资格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公开曝光查处情况等处理处罚措施,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六)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要突出施工坍塌、城镇燃气爆燃、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救援和公园景区人员密集场所逃生,指导相关单位和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化实战化应急演练,集中开展一次政企联动的示范性演练,严格做好演练前方案编制交底,演练时协调组织督导,演练后经验总结提升等工作,确保应急演练不走过场,切实检验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协调配合能力,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水平。要结合高温、大风、强降雨等季节特点,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七)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此项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至12月底结束。一是省安委办牵头,开展“媒体记者三秦行”活动。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二是由市安委办牵头,围绕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以及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邀请媒体参与,做好整改落实情况宣传和隐患曝光。三是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活动。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宣传“12350”举报电话,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发动群众和企业职工进行“隐患随手拍”,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线索,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八)深化“七进”宣传。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规范》,按照责任分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提高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广泛宣传居民用电、用气知识常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面向广大学生普及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地震逃生等安全知识常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提高广大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是提高公民安全意识、凝聚社会安全共识、助力行业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市建管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密切跟进协调推动。

  (二)突出重点,统筹宣传。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市建管处要全面宣传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面临形势、工作职责、任务目标、重点举措等内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组织行业企业在办公地点和项目(站场)显著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在厅廊、外架、围墙等处悬挂安全警示标语,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良好氛围。

  (三)及时总结,确保实效。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市建管处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6日前,“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7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住建局。

  

 

联系人:曾  仙     电话:0917-3261248

邮箱:BJ3261248@126.com

 

附件:

1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3日

 

 

附件1


注:此表请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市建管处于6月4日前发送至BJ326124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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