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6200/2022-00013 | |
发布机构: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2-06-14 00:00:00 |
名 称: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宝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示范文本)》、《宝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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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住建发〔2022〕232号 |
凤翔区住建局、各县住建局,宝鸡市房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各商业银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依据《宝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宝住建发〔2022〕220号),现将《宝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示范文本)》、《宝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示范文本)》印发,请在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中参照实施。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