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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6200/2025-00002
发布机构: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5-02-26 00:00:00
名  称: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住建党字〔2025〕15号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 2025-02-27 15:44:21

2024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来宝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以打好蓝天、碧水、青山保卫战为抓手,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为实现宝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住建力量。

一、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工作方面。一是强化对全市县城及以上污水处理行业的监督指导,提升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效能,确保各厂运行安全稳定。通过“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对我市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运行数据实施调度分析,切实加强对各县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和有效指导。二是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市县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排查,我市建成区未发现黑臭水体。三是加快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环保督察整改方案积极整改,通过现场检查、督导提醒等方式加快推进环保督察整改进度,确保环保督察按时序完成整改。

二、有力推动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根据省委、省政府《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及《宝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我市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37个排水管网改造任务,其中2022年完成8个、2023年完成17个、2024年完成12个。截至目前,37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已全部完成。至此,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涉及的37个排水管网改造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毕,已上报省级有关部门,待销号验收。

三、积极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一是建筑节能工作:全市新建居住、公共建筑全面执行75%、72%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专项验收备案60项,共89.2万平方米,备案率100%。全市新型墙材年产9.02亿折标砖,节地1489亩,节能5.6万吨标煤,固废利用98.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4.6万吨,二氧化硫475吨。二是绿色建筑工作:新开工绿色建筑49项,共193.22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其中星级绿色建筑11个项目共25.68万平方米,占比13.29%。组织召开绿色建筑技术评审会4次,有效指导8个项目提升绿色建筑品质。三是超低能耗建筑任务全年新开工4.8万平方米,九里雲华1—27号楼、翡翠上著1—13号楼,先后通过专家评审和机构测评,累计建设25.27万平方米,完成省住建厅下达“十四五”目标任务的110%。四是装配式建筑工作: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58个,共85.7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比46.8%。五是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新增预制构件生产企业2个,总投资8.4亿元。推动建成年产100万平方米 HPC叠合板和年产45万立方米ALC板材生产线,并在2个建筑项目中应用。

四、不断强化建筑施工扬尘防控。先后出台和修订了《宝鸡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宝鸡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评分标准(试行)》《宝鸡市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规范管理办法》《宝鸡市建筑工程扬尘治理“红黄绿”牌管理办法》等,健全完善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管理体制,夯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四级监督机制。实行扬尘治理违法行为移交查处、防治联动制度,严厉打击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市所有在监建筑工程摸排登记、建立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台账,突出季节性督查重点,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积极推进建筑工地“六个100%”措施落实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

五、持续整治秦岭区域乱搭乱建。针对省、市秦岭办反馈的“乱搭乱建”问题,及时组织相关县区、市级部门核查研判,指导县区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踪督办,督促县区认真履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组织市“乱搭乱建”问题专题工作组成员单位,深入涉秦岭县区对乱搭乱建市级台账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确保整治到位,2024年共对26个问题整改情况验收备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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