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雪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政道路照明设施低碳节能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路灯间距根据道路性质、道路宽度及路灯高度、灯头功率等因素共同决定。我市主、次干道照明设施间距设计范围在40至50米之间,部分支路照明设施间距设计范围在35至40米之间,不同道路,路灯间距不同。在进行道路路灯建设时,路灯间距均根据住建部《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进行计算和设计。
您所说的科学合理的调整和控制路灯照明时间问题,我局管辖的市区功能性照明和景观性照明设施,在低碳节能、环境影响值等方面,前期设计及后期施工时均经过充分论证,建设验收也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在路灯控制系统上,采用最先进的钟控加光控系统进行开关灯操作。一般路灯开关灯照明设置时间为:夏天:19:30—次日05:30,冬天:18:00—次日07:30,同时,开关灯时间我们也根据季节、天气、日出日落等时节变化,实时进行调整,避免用电浪费。
近年来,我市功能性照明均采用低碳节能产品,同时,我们也加大对老旧照明设施改造力度,截至目前,98%的照明设施为LED节能灯具。下一步计划对剩余的未改造钠灯将逐步用LED灯具进行替代。我们也在景观性照明建设中,要求全部使用低碳节能灯具,目前我市景观性照明全部使用LED灯具。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