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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8-11 11:00:19

  类别:A

     签发人:朱军 

宝住建函〔2023〕176号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函 


中国民主促进会宝鸡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非法小广告”整治力度的提案》(第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住宅小区的卫生环境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本保障,为整治小区环境,处理“非法小广告”,我局结合创文、国卫复审工作,指导各县区住建局联合各镇街牵头,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深入排查辖区住宅小区内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垃圾清理不及时、卫生环境差等问题,逐小区登记造册,如实上报创文办、爱卫办。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的小区,由镇街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服务区域内小广告及墙面乱写乱画的整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保持物业服务区域内环境卫生;小区业委会自管的,由镇街督促业委会开展;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未实施业主自管的,由镇街督促属地社区开展。

另一方面,我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公示公开栏中,设置便民生活电话公示栏,小区业主可通过电话公示栏联系便民生活服务,在保障业主生活便利性的同时,减少小广告乱贴乱画等情况的发生。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我局将指导有能力的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拓展经营项目,鼓励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自身条件,为业主提供开锁、家政服务、钟点工等便民服务,实现小区增值服务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物业企业已经取得相关行业从业资质的,允许其跨区域经营,提升业主生活便利性,通过疏堵结合,进一步治理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乱写乱画、胡乱张贴小广告的情况。

二是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针对存在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广告向相关部门举报,降低业主上当受骗机率;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城管部门进小区整治非法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的情况发生。

感谢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支持、帮助与理解,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日





(联系人:周毅轩,电话:0917-3263064)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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