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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4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7-18 11:09:13

  类别:B

     签发人:朱军 

宝住建函〔2023〕160号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43号提案的答复函


何宏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经二路西段架设人行天桥的提案》(第4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人车通行,相互干扰成为城市交通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经二路西段汽车西站至南关路市场人、车流量确实很大,需要人车分流以缓解交通压力。府西巷北丁字路口人流量不大,无需设置人行天桥。

经征求各区及交警支队意见后,我们在市区范围内选择了7个交通拥堵严重位置计划建设人行天桥,其中包含经二路南关路人行天桥。但是,市区已建成天桥中,部分天桥使用效率较高,部分天桥使用率偏低,每小时通行只有十几人或几个人,如2021年渭滨区政府强烈呼吁,我局按照市政府安排,建设了东二路人行天桥,但现在建成后使用效率很低,未起到应有效果,也有建成后拆除(滨河大道天桥),造成建设资金浪费。正如您的提案中所说,南关路南丁字路口车让人斑马线距经二路段红旗路十字和广元路北丁字路口红绿灯距离均不足250米,府西巷北丁字路口车让人斑马线距广元路北丁字路口和经二路西红绿灯距离均不足300米,行人从交叉路口绕行的成本不高,如建设人行天桥,可能不愿上下桥,选择绕行平面交叉口,导致人行天桥使用效率低下。

经二路南关路人行道空间紧张,需合理布置天桥梯道,我们将继续深入研究天桥方案,同时,积极争取建设资金。待项目资金落实后,及时开展前期审批工作,建设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加快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建成投用。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彭金午,电话:3261127)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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