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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6-27 11:15:21

  类别:A

     签发人:朱军 

宝住建函〔2023〕126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函


市民盟:

贵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市政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的提案》(第3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贵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确实存在,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我局全部予以采纳,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照明设施管理。

我市功能性照明在前期设计中,对主干道、次干道功能性照明设施的路灯间距在40至50米之间,由于十字路口等因素影响,将路灯间距进行适当的调整,确保道路路面照度满足规范要求;为提升城市形象,拉动了夜间经济的增长,我市部分繁华重要路段采用的是有装饰作用的景观灯照明,此部分路灯都设置了全夜灯、半夜灯模式,根据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目前,我市功能性照明灯具全部都是低碳节能产品,其中包括LED灯具和极少数钠灯,在日后工程施工中逐渐将剩余的钠灯进行更换。

二、合理设置路灯开关时间。

目前我市路灯控制系统采用先进的钟控加光控系统进行智能开关灯控制。路灯开关灯参考时间设置为夏天19:30-05:30,冬天18:00-7:30,具体开关灯时间根据季节、天气、日出日落等变化,实时进行调整,存在有些单用钟控控制段的路段调整开关灯不及时的现象,造成的不便请您谅解,我们将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解决存在问题。

三、加强措施,减少光污染。

目前,我市景观性照明已更换为LED产品,在前期设计及后期施工中对低碳节能、环境影响值、光污染等因素都经过充分论证,建设完成后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但目前部分住宅上的景观照明确实存在影响住户夜间休息的情况,我们将采用分区段、分时段控制开关灯,将关灯时间控制在夜间9点半,若遇特殊情况再进行实时调整。在以后的维护和新建项目中将采纳您的建议,在确保城市夜间景观效果的前提下,减少光污染。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市住建局 杨飞    电话:3260282)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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