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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8-20 15:23:03

韩晓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的建议》(第2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持续加强统筹协调。市委、市政府坚持每年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民生实事重点任务,市、县(区)两级均成立了由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宝鸡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晰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改造工作流程及要求。市、县(区)两级每年适时召开观摩会、推进会、协调会,组织城管、民政、教体、街道(镇)、社区及水、电、气、暖、电信等专营单位全程参与改造项目的谋划与实施。

2、科学编制规划计划。我们组织各县(区)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567个,涉及老旧住宅楼4697栋,惠及居民20.35万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环境提升和服务功能完善等工程,优先改造失养失修失管、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严重缺失、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对片区内距离较近,但分属不同产权或不同管理主体的小区,鼓励打破小区分割,做细实施方案,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

3、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充分保障老旧小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改造前,县(区)住建部门牵头组织街镇、社区、业委会(物管会)、物业公司、居民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宣传改造政策,听取意见建议。对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的小区,组织设计师现场勘察,拟定改造方案并及时做出优化;方案确定后,在小区广泛张贴改造方案、改造效果图及经费预算,征求居民意见,并及时做出调整。吸纳居民代表和社区志愿者全程参与项目招投标、质量监管与竣工验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支部、居民党员的作用,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消除群众疑虑,营造和谐的改造氛围。

4、多方筹措改造资金。会同市发改部门,在做好集中评审的基础上,将成熟项目优先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截至目前,我市累计争取中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44.5亿元,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量均居全省前列。督促各县(区)将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累计配套资金2828万元。动员社会资本、市场力量、专营单位、原产权单位和居民群众出资参与改造,社会资本累计投入6045万元。对接金融机构争取政策性贷款,支持市国资正能物业公司将6个国企家属院、6682套住房打包,向国开行陕西省分行申请了2.86亿元的政策性贷款,用于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中省专项补助资金均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纳入直达资金系统发放,开展“月通报、季评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强化改造全程监管。在全省率先出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绩效评价办法》,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对各县(区)年度改造工作情况进行打分排名。所有项目实行台账式管理,准确掌握项目进度,对进展缓慢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会同市发改、财政部门,适时开展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调研,掌握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各县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交叉互查,印发工作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在全市范围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于工作滞后、问题较多的县区,通过发送《督办函》的方式,给予提醒和督促。

6、坚决做好风险防范。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信息公开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宝鸡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关于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做好古树大树和现有绿化成果保护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县(区)加强重点环节风险防范,严格落实全入户征求居民意见、全公开晾晒工作流程、全透明展示施工材料、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全要素保障工程质量的“五全”工作法。项目竣工后,严格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予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督促限期整改后再行验收;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7、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改造后的小区,县(区)住建部门指导街镇及时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通过选择专业化物业企业管理或自我管理的方式,巩固改造成果。相对封闭独立、具有一定规模的,选聘有党组织的“红色物业”企业、服务意识强的优秀物业企业进驻服务;零散单体建筑、规模小的小区,实施连片集中管理,或由周边物业企业辐射服务的方式管理。决定自管的,根据小区现状和居民需求,制定自管方案,明确管理事项和费用标准实施自管。在全市总结推广了渭滨区“581”(我帮你)院落服务合作社工作经验,对无法实施专业物业管理与业主自管的,由社区兜底,通过组建、合作等方式成立民办非企业性质的服务机构,提供有偿基本服务,或通过招募公益性岗位的方式,解决保洁、环境整治等基本服务,确保改造后的小区事有人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汲取您的意见,指导各县区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努力破解资金难题。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动员居民群众积极出资参与改造,鼓励引导原产权单位、专营单位出资参与改造,同时创新融资手段,积极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建立可持续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模式。

2、加强监管确保质量。严格落实《宝鸡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落实各方责任,完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实现过程可监督、责任可追溯、绩效可量化、群众满意度可感知。

3、突出重点完善服务。以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加快构建社区15分钟生活圈,有针对性地配建居民最需要的养老、托育、助餐、停车、体育健身等设施,动员居民群众积极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加强适老和适儿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注重维护城市、县城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和传统街巷肌理,创新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方式,加强古树大树和现有绿化成果保护,促进城市、社区、小区健康协调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支持、帮助与理解,欢迎您再提宝贵意见!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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