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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9-30 16:40:01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房产的初始、变更、注销和抵押登记,负责认定房产测绘成果,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和他项权证;负责指导城市私房的房政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拍卖、置换等市场行为;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评估、合同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展房地产广告真实性审查。
    4、负责全市住宅建设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
    5、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分配及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6、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7、负责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危险房屋鉴定,指导危险房屋治理工作。
    8、负责编制城市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维护年度投资计划及其资金管理;负责市政投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公用事业投资计划的实施。
    9、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公用设施的项目建设、维护和审批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的开挖审批。
    10、负责市区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管理工作;审查、报批市区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市区供水水源的论证、开发和引水工程建设;负责特种行业用水的审批和管理;负责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企业的资质认证和报批工作。
    11、负责城市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镇供热、城乡燃气等企业资质认证和报批等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监察室、投资

计划科、公用事业科、节约用水科、住房信息科、房产房政

科、物业管理科、开发建设科、住房保障科、工程科、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工会)、信访调处中心共16 个科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面对住建工作市委市政府重视程度高、社会关注密切,工作任务艰巨、矛盾问题突出的实际,全系统上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四城”建设目标,以追赶超越引领城市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韧和决心,精心科学谋项目、凝心聚力抓落实,在保障性住房、重点项目建设、公用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成绩,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得到提升。一年来,我局荣获市级以上荣誉35项。

(一)市政重点项目成为城市建设的新亮点

我局承担城市品质提升工程涉及市政项目34项,完成投资14.15亿元。通过项目册管理、组建项目分片包抓专班、项目一线建立临时党支部、月督促检查通报等举措,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目前宝中路、宝福路、雨虹桥等10项已完工;植物园、联盟、阳平渭河大桥,大庆路、姜谭路综合改造等16项顺利推进;完成蟠高快线、五座渭河大桥等一批项目的前期设计工作;千河一桥及千渭大道、行政中心雨水泵站、高速路辅道等8项已经市政府同意缓期建设。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检要求,我局从9月25日至10月7日投资2000万元,对公园路、清姜路、滨河大道、峪泉路、经二路、新建路东段、宝福路、红旗路、文化路、陈仓大道等14条道路进行了路面提升改造,社会各界反响良好。加强对191条市管道路、50座桥梁、251公里排水管网的日常管理维护,城市道路完好率达到98%。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改)再上新台阶

共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21个、10191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13533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5%;公租房新增分配4688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70%;租赁补贴发放1623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11个公租房小区通过市级“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验收并报请省级验收。在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1至3季度考核排名均位列第一。

(三)公用事业承载能力有了新提升

供水保障能力得到提升。实施姜谭路、宏文路等给水管道改造工程,铺设管道5500米。强化供水规范化管理,管网水质综合合格率99.9%。清洁能源利用扩面提质。铺设天然气管道12.36公里,发展天然气用户1.57万户,累计用户55.5万户,实现全年安全供气无事故,继续保持行业安全管理领先水平。集中供热工作推进顺利。实施姜谭片区植物园燃气热源站、联盟路-石鼓西路穿越渭河、大庆路、姜谭路供热管网工程,今冬供热顺利启动,运行平稳,新增用户入网面积260万平方米,总供热面积达2800万平方米。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加强对各县区监督管理,市区污泥集中处置项目试运行,县区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污泥系统改造,市区、县城污水处理率全面达到省厅考核要求。

(四)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监管采取了新举措

按照“房住不炒”的调控要求,开展房地产市场和房产经纪市场专项检查整顿,对违规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了约谈,并下发整改通知。代市政府拟定《关于加强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向好,商品住房去化周期9个月,保持在合理区间。建成物业管理四级(市、区、街道和社区)综合信息系统,实施物业服务年度量化考核工作,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完成金陵新村、红旗路、长青路、陈仓中街片区老旧小区年度改造任务。出台了《市区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见》,启动了此项工作。配合市剥离办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自管小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工作。

(五)招商引资和争取中省资金工作实现新突破

全年共完成招商引资项目9个,完成到位资金8.7亿元,其中省际到位资金5.59亿元,外资到位资金100万美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8.7%、111.8%和100%;完成第三届丝博会签约项目1个,合同引资9500万元。吸引恒大、碧桂园等世界500强企业进驻宝鸡投资发展。全年谋划1亿元以上重大项目6个,争取中省资金20.1483亿元,完成任务的101%。

(六)从严治党和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清单,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推动住建系统风清气正。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制定了涵盖118项行政事项的权责清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持续优化政风行风。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本级(机关)

2

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3

原宝鸡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

4

原宝鸡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

5

原宝鸡市直管公房管理处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90人,其中行政编制78人、事业编制212人;实有人员272人,其中行政78人、事业19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已全部移交养老处。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收入总计116460.51万元,较上年减少1241.1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减少等。
2018年支出总计116460.51万元,比上年减少1241.10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16314.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5779.21万元,占总收入的99.54%,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279.2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500.00万元;事业收入530.69万元,经营收入0.20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4.59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单位往来资金。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1643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5.97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3.48%;项目支出11238.34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96.52%;经营支出0.2万元,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的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15779.21万元,比上年增加3756.78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力度加大;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15895.03万元,比上年增加3441.49万元,主要是旧城改造、保障房建设、城市道路及基础设施等专项业务支出加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明细(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

科目名称

 金额

说明

2011308

招商引资

                        21.0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00


2050201

学前教育

                      516.00


2050999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425.0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6.43

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等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33.4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3.14

 行政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93.84

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

2110302

水体

                   1,063.00


2119901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2,000.00

科技节能课题及相关项目

2120101

行政运行

                   1,228.51

机关人员工资和公用支出

2120107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

                   1,588.84

市政行业检查、监管支出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39,320.61

危房改造督查、行业课题研 究等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510.00


2170399

其他金融发展支出

                      500.00

 用于金融行政支出

2210106

公共租赁住房

                 41,220.64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履职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2,170.00

其他住房管理中心履职

2210399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208.78

 棚改房等建设支出


功能分类支出合计

111,279.2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10.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82.88万元,公用经费327.8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4500万元,支出4500万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污水厂运行。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1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比2017年增加2.24万元,主要是因检查多,租车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2.76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54万元,降低65.85%,主要是接待外省市兄弟单位互相交流学习减少。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4.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万元),实际支出都比预算减少,主要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照预算指标,合理安排支出,强化预算节约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我局系统2018年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2.76万元,主要是检查多,租车多。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3批次,80人次,支出0.28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54万元,降低65.85%,主要是接待外省市兄弟单位互相交流学习减少。

2.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11.31万元,比上年增加9.78万元,主要是全局系统学习培训增多。

3.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4.96万元,主要是召开全国保障房会议等大型会议,比上年减少3.19万元,降低39.14%,主要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等会议精神,会议次数减少。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公开“市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评价报告”(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陕财办预函〔2019〕41号)要求,公开2018年预算批复时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的全部项目情况)。

示例: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XX 个,二级项目 XX个,共涉及资金 XX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XX%。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81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支出156.94万元较上年减少123.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47.87%;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支出55.00万元,较上年增长29.1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6.78%。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同口径增长21.84万元,增长40.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医保、养老、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标准较往年有所提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实际共有车辆2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其中公务用车2辆,特种作业用车25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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