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各区住建局、市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建设与管理调控,建立科学长效管理制度,形成部门和管线单位管理信息互通、建管资源共享、管理权责统一的工作机制,促进我市城市道路挖掘事项有序进行,避免重复挖掘形成“拉链路”,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精细化,减少重复挖掘出现的“拉链路”问题,为人民群众创造更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现制定印发《宝鸡市城市道路“拉链路”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暂行)》。请按照任务要求,抓好落实。
宝鸡市城市道路“拉链路”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代)
2023年11月7日
按照“三个年”活动要求,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精细化,减少重复挖掘出现的“拉链路”,结合市区实际,决定组织开展城市道路“拉链路”专项治理行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建工作的重要批示重要指示,聚焦“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锚定“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目标,秉持“系统化思维、精细化治理、智慧化赋能”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统一规划、科学计划、统筹组织、文明施工、严格执法、智慧监管”的要求,扎实开展城市道路“拉链路”专项治理,形成一套较完善的监管机制,成熟稳定的运行模式,创造可复制的宝鸡经验,专项治理成果真正惠及于民,让群众对城市建设治理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计划为要,做好统筹指导。
科学编制规划。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市(区)住建局、各管线权属单位根据“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结合城市发展需求,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科学合理”的原则编制年度挖掘计划。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完善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提高地下管线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各单位要结合道路新建、改造计划制定本单位地下管线年度实施计划,各区住建局、各管线权属单位于每年3月份向市住建局报备。
统筹挖掘计划。市住建局要做好年度挖掘计划与各地下管线建设计划统筹协调,结合新建工程、旧路改造工程,考虑挖掘项目的安排,按照“时间控制、总量控制、区域控制”的原则,缩减、合并挖掘计划,从源头上杜绝随意开工,反复挖掘,最大限度的减少占道施工对交通和市民出行的影响。市住建局每年4月份下达统筹后的年度主城区城市道路挖掘计划并予以公示(本文所称“主城区”为金台、渭滨、陈仓区,高新区辖区内市属两级管辖道路范围)。
动态调整更新。采用“季度微调增补,半年调整更新”的原则,解决省市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挖掘需求,达到“计划科学、动态控制、系统管理”相结合,最大程度满足必要的施工需求。市住建局负责动态更新的统筹管理工作,各区住建局、管线权属单位切实摸清用户挖掘工作需求,及时向市住建局报备调整增补事项,既要做到减少拉链路,又要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二)坚持从严审批优化流程,做到公开高效。
严格挖掘审批。年度挖掘计划是市住建局审批挖掘既有城市道路的重要依据,原则上本年度内道路挖掘申请应符合计划管理。各挖掘申请单位按照年度挖掘计划向市住建局提出挖掘申请。市住建局根据年度挖掘计划核实并按程序审批。
年度内同一道路同期挖掘的工程,同一路段不同项目,挖掘范围重合的建设工程由一家单位作为挖掘申报主体办理许可手续,统筹一次挖掘,核发《宝鸡市挖掘城市道路施工许可证》,同时抄送市城管执法局,辖区住建局、街道办。
优化工作流程。市住建局按照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办理时限。对道路挖掘审批要件、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审批方式做到最大限度优化,承诺办理时限从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将审批流程、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通过市住建局官网、APP小程序、社会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公示。
(三)坚持厘清职责强化担当,做好全过程监管。
为解决责任主体不明,消除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现象,各级要厘清责任边界,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全过程监管。
市(区)住建局、市(区)城管执法局严格落实市、区两级道路权属和管理职责,加强道路巡查监察频次,加大维护市政设施产权力度,打击查处私自挖掘城市道路行为。
市公安交警支队做好道路挖掘前置审批工作,加强挖掘、修复施工期间交通管理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城管执法人员、网格员对道路挖掘施工进行监管,安排宝鸡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对市住建局提供道路占用挖掘信息查询端口,共享信息。并对违法挖掘行为及时查处,查处结果通报市住建局。
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要做好市区道路巡查监察,全过程监管道路挖掘。指导挖掘修复单位做好现场管理,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强施工质量控制,确保修复质量。
挖掘申请单位要落实现场管理主体责任,施工期间,应在工点围挡醒目位置做好施工信息公示,公示信息应包括:工程名称、参建各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信息、施工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及噪声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各区住建局、辖区街道办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指导,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反馈。
(四)坚持条块结合部门联动,不断完善机制体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住建局牵头组织规划、城管执法、行政审批、各区住建局、公安交警、燃气、热力、水务、电力、电信等部门及各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市政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水、电、气、暖等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信息联络微信群,及时沟通共享信息。
建立联动机制。市住建局、城管执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强化协同配合,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城市道路“拉链路”治理。
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市住建局建立城市道路挖掘工作通报约谈制度,设立月通报、季点评,年总结,每月通报: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违规挖掘行为、好的经验做法。季点评包括: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追踪;对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年终总结:对全年进行回顾总结,对下一年工作安排部署,对成功经验总结推广,对违规挖掘的管线单位进行约谈,并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建立争先创优制度。在治理活动中,组织管线单位开展以创建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文明工地为主题的竞赛活动,互比互学、争先创优,树典型、树榜样,推动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建立道路挖掘施工红黑榜,着力构建道路挖掘施工诚信体系。
(五)坚持智慧化赋能科技创新,努力打造精品工程。
依托城市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融合城管执法信息化调度系统、12345/12319热线,研发城市道路管理APP,完成城市道路信息化创新管理模式。
信息化行政审批。通过积极扩展网上(手机掌上)申请、线上审批的管理模式和平台,激发多源市场主体参与城市道路挖掘治理活力,汇聚更广泛治理资源和建议,实现治理力量真正融合;通过构建城市道路管理APP,进一步提高多部门协调动力;通过整合政务信息数据,加深政府部门间合作力度,让信息多沟通、群众少跑路,提高治理效能。
精细化协同管理。一是智能感知更准确。通过城市道路管理APP,依托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平台监控系统,实施动态监测挖掘施工现场,并对市区窨井盖、雨污水排水管网、城市路灯控制、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设施实时动态监测,实现对“看不到、摸不着”的问题智能感知,大幅提高城市道路挖掘施工非现场监管智能化水平。二是构建“跨层次、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工作模式。整合住建、执法、行政审批、公安交管等部门资源,将事件上报、事件处理、效果监督三个环节,打造全过程闭环,不断提高办件处理处置效率,实现治理服务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
智慧化服务群众。依托城市道路信息化智慧平台、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通过城市道路管理APP,收集群众诉求,智能预警,实现对全市辖区道路挖掘工程现场及市政设施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同步收集群众诉求,推行便民、利民、惠民新举措,利用语音识别技术,增强群众体验感,“群众发现问题线索只需像微信留言一样简单的进行表诉”,实现对城市道路、桥梁涵洞、路灯等设施的查询和自动导航,增强百姓参与度、让百姓生活更加便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宝鸡市城市道路“拉链路”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市住建局局长朱军任组长,市住建局副局长张军让、市市政养护中心主任梁书芳、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杨平为副组长,统筹协调城市道路“拉链路”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负责专班日常工作,按照“五个一”要求开展工作,即组建一个工作专班、制订一个行动方案、出台一套配套制度、建立一个工作台账、形成一套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各区也要成立相应专项治理专班,负责组织协调各区专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部门职责。各单位要落实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市级各相关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各区加强属地监管,不断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对乱挖掘行为实施“零容忍”,对违反文明施工的相关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涉及失信行为的纳入全市信用惩戒管理,与市政工程招投标等挂钩。
(三)实施社会监督。加强宣传教育,公开城市“拉链路”治理举报热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媒体,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拉链路”治理工作,鼓励群众反映问题,对于存在擅自挖掘、反复挖掘、现场管理不规范、恢复质量不达标等损坏城市道路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曝光,在全社会营造“挖掘要审批、乱挖必惩处”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