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原则,围绕市政工程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公开内容,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
(一)机制健全,制度完善。今年由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及时调整“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副书记曹建国担任组长,副调研员李义华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科负责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分工,夯实了责任。完善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网民留言办理规定,保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高了信息公开质量。
(二)拓宽范畴,加大公开。按规定进一步拓展信息公范畴,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一是加大权利运行公开力度。在宝鸡日报、新闻网、局网站上公开征集我市五座渭河大桥建设方案,并将征集结果在局网站上予以公开。二是加大重点项目公开力度。加大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老旧小区等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加大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的公开。三是加大政策文件公开力度。对人事任免、重点政策等必须公开和适宜公开的文件,要求发布两周内必须公开上网。2017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部门政府信息1056条,其中,在“宝鸡市人民政府”和“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1条,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255条。
(三)注重学习,加强培训。组织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采用自学、互学、交流讨论等方式,共同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国家有关政务公开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范畴、内容、方式等,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能区分公开与保密的界限,做到不违反保密规定基础上的最大化公开。今年共参加市上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5次;组织局系统信息工作培训会2次,信息工作法规政策和业务学习8次。通过学习培训,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大幅提升。
(四)加强宣传,引导舆论。为了加强与群众的交流沟通,普及住建法律法规,及时向群众解读相关政策和热点问题,宣传住建系统重点工作,今年在宝鸡日报开设住建专刊。重点介绍群众关心关注的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水气供暖、市政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和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结合局长信箱、网民留言、政务微博等形式,对群众的强烈诉求,认真调查研究并给予及时回应。同时关注舆情,对于一些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有效澄清说明。加强分析研判,积极引导舆论。2017年共发布专刊9期,回应热点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通过各种渠道、途径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281条,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801条,在《中国建设报》、陕西建设网、西部网、宝鸡新闻网、宝鸡日报等报刊传媒发布各类信息260条,在局政务微博发布各类信息28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92条。在线答复网友留言883件。
2017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件,已按规定和时限要求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全面性不够,还不能完全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面公开。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强,新闻类信息还不能当日上网,政策文件不能3日内上网并进行解读。三是新媒体运用水平不高。存在政务微博更新不及时,运用微博、微信提供的公共服务有限。
今后,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实现信息全面公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力争从决策到结果的全方位公开,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化。二是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效率。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程序,简化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内容,力争公开形式多样化。三是加强信息基础建设。对局网站进行升级改版,提高局网站的安全性和可用性,增强其服务性和功能性,使群众办事少跑路,省时间;不断增强政务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的建设水平和运用能力,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