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宝环委〔2024〕1号)推行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全面总结本部门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污染防治攻坚战、督查问题整改等情况,结合住建行业职责,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强化思想引领,压实政治责任
局党组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学习《责任制规定(试行)》及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全年开展常态化学习7次,确保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在住建领域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增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 聚焦重点领域,推动任务落实
(一)深化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新开工绿色建筑项目37项、建筑面积67.93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74.79万平方米,占新开工总建筑面积的53.8%;竣工装配式建筑面积42.32万平方米,占比达45%。实施建筑节能全流程闭环管理,从规划指标、设计审查、施工巡查到专项验收全程管控,全年完成绿色建筑等级评审18项、建筑节能专项验收41项,圆满完成了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加快供热能源结构调整与污染治理。坚决落实大气污染治理要求,严控新建集中供热燃煤热源站。积极推进千阳县、陇县、麟游县、太白县燃煤锅炉淘汰及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督促供热企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排放要求,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健全行业环保制度规范体系。制定出台《宝鸡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建筑工地“红黄绿”牌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各方扬尘防治责任。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开展商砼企业提升行动的通知》,指导各县区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各县区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商砼企业严格落实“6个100%”等扬尘治理措施。在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帮扶指导下,已有4户(眉县恒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宝鸡冀东盾石混凝土有限公司、宝鸡通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宝鸡晟翔混凝土有限公司)被评为引领性企业。针对线性工程特点,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强化对运维单位的监管考核,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坚决杜绝城区污水直排问题。
(四)全面抓好市政基础设施的提升。今年全市实施市政雨污管网错接混搭项目1个,完成整改173处,市政排水管网项目19个,雨污分流管网38.172公里,雨水30.684公里,污水7.488公里。完成了全市污水提标改造,污水处理率达到95.03%。
(五)扎实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我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精心制定方案,强化部署落实。2024年8月29日,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对全市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加快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近两年来,严格按照中省统一安排,指导推动太白县桃川镇、陈仓区香泉镇、高新区天王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三是深入调查研究,科学统筹规划。组织专业机构对58个建制镇开展实地调研,在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完成了调研报告及《我市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提升城市水环境治理效能。一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监管。依托信息系统对14座污水处理厂实施月调度,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2025年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5.03%,完成“十四五”指标任务。二是深化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印发方案,全面排查中心城区,经排查无黑臭水体,也未收到相关举报。三是规范污泥无害化处置。印发管理规定,强化行业指导与抽查检查,压实企业责任。2025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100%,超额完成考核目标。四是抓实城市节水工作。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强化科技检漏,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依托节水宣传周开展多渠道宣传,营造全民节水良好氛围。
(七)加强常态化监督巡查执法。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问题移交机制,加大扬尘和臭氧污染防治检查力度。压实市政基础设施管养主体责任,完善雨污排水管网等设施的巡查、维护、监测、应急全链条管理制度,对重点部位和突出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管理。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问题动态清零。认真履行行业牵头和监管职责,明晰相关部门责任边界,督促各县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初步形成了市级统筹、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三、 正视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方向
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激励政策尚不完善,市场主体参与绿色建筑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待增强;二是部门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齐抓共管合力需持续凝聚;三是部分建筑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施工现场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加之市县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建筑扬尘治理的精细化监管水平有待提升。
四、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重点抓好以下方面:一是持续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全行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二是切实加强监管执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着力完善长效机制,健全政策激励和部门协同体系,推动我市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联系人:袁梦娜 联系电话:3260282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