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坚决打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现将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千阳县西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评标专家未执行回避原则违法案件
2023年5月,A公司在千阳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招标开标时,招标人委托的评委会成员代表穆某社保缴纳单位,与该项目中标单位B公司一致,存在应回避而回避原则的问题;省住建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对招标人A公司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对当事人穆某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禁止其在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