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规定,我市壹号公园项目DK2(1#-8#住宅、1#、2#商业配套及地下室)、明星村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经公示无异议,现向社会予以公告。
附件:绿色建筑(预评价)项目公告名单
宝鸡市建筑节能和勘察设计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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