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红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供暖季节暖气不热和采取物业考核制度的建议》(第3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关注宝鸡民生保障,关心宝鸡集中供热事业;感谢您能深入用户,充分了解集中供热部分小区或居民代表冬季室内温度情况及居民对集中供热的诉求,并积极献言献策,为保证集中供热质量、保障居民温暖过冬而提出的宝贵建议。
近年来,市热力公司一直秉承“尽责社会 温暖人心”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不断改善和提高我市集中供热覆盖面积和服务质量,集中供热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在全省处于前列。虽然供热企业在集中供热工作中承担了主要的保供责任,但影响供暖温度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根据国家《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的标准,我国各地区被划分为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和温和五个区域,其中我省属于夏热冬冷地区,寒冷程度处于全国中游水平,而按照国家《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标准,我市供暖室外计算平均温度约为-3.4℃,因此我市城市建筑供热系统设计和房屋建设标准一般是以室外温度不低于-5℃为前提而布局规划建设的。此设计标准对我市应对正常冬季寒冷气温完全可以起到有效保温作用,但随着这些年气候变化异常,在遭遇突发连续大雪降温等极端严寒天气时,部分用户室内温度就会出现不佳的情况。
另外还有其他几个主要方面原因造成供热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一是一些老旧建筑墙体无保温设计,造成热损耗较大;二是一些新建小区楼栋入住人员少,用热率较低,户间耗热量较大,造成室内温度不理想,而根据热损核算,一般小区楼栋入住率达到60%以上,供热室内温度方能基本正常;三是用户产权范围内供热设施不及时检修、疏通或更换,加之使用年限较长、管网老化严重,导致供热设施不能完全发挥作用;四是小区自建站小区二次网流量调节失衡,造成前端热末端冷现象;五是热力设施故障抢修和其他因素(停电、停水、停气等)。
集中供热是一个涉及热源、管网、换热站、用户终端的庞大系统,任一环节出现问题均会影响供热质量,个别用户室温未达标,其主要原因大多都是自身产权供热系统缺陷产生的。对此,市热力公司一方面会提高小区供热参数,协助小区物业调控换热站平衡,尽全力改善用户室内温度;另一方面也会对供热效果不佳的小区或楼栋,下发用热整改通知书,明确告知小区自建站、院内管网、用户室内系统等存在问题及维护保养建议,并无偿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同时,市热力公司对用户室内测温、退费等诉求,供热服务人员在受理后1小时即会响应,并按约定时间上门,在上门排查不热原因后,对属热力公司原因造成的室温不达标用户将按照相关政策进行退费。
另外,关于对物业的考核机制,已有相关法规对此做出具体规定,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人为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可以采取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方式进行;第四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社区党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受业主大会和业主监督。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及时了解业主、其他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职责。一是根据上述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服务情况可通过成立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督,经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评估为服务不达标的,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投票表决通过后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二是根据《宝鸡市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由20%以上业主联名向县区住建局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县区住建局或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两委”、小区党支部、业委会成员和业主代表,通过实地核查、查阅记录的方式进行,完成综合评价后,街道办事处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综合评价中发现的物业服务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拒不整改或限期内整改不达标的,评定等级为一般的,县区住建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向小区业主发出通告,建议召开业主大会,依法依规降低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评定等级为较差的,由县区住建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向小区业主发出通告,建议召开业主大会,依法依规降低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或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供热保障事业事关民生福祉,我们将督促供热企业不断提升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最后,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