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6200/2026-00014 | |
| 发布机构: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6-07-28 00:00:00 |
| 名 称: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宝鸡市委社会工作部宝鸡市公安局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建立健全业委会(物管会)候选人资格联审与履职考核制度的通知 |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住建发〔2026〕141号 |
各县区委社会工作部,各县区住建局、公安(分)局、城管局,宝鸡高新区党工委社会工作部、高新区管委会住建局、高新公安分局、高新执法大队:
按照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中共宝鸡市委社会工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抓好相关任务落实,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物管会)”)建设与运行,现将《建立健全业委会(物管会)候选人联审与履职考核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认清“两项制度”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业委会(物管会)候选人资格联合审查和常态化履职考核制度,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全面领导的重要体现,是确保业委会(物管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规范履职的关键举措。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将落实两项制度作为当前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化解物业领域突出矛盾、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
二、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两项制度”建设要求
1.市级部门规范引领。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制定《宝鸡市业委会(物管会)候选人资格联审工作指引(试行)》和《宝鸡市业委会(物管会)履职考核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指引》”),为全市开展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2.县区抓好指导监督。各县区要依据市级两个《指引》,由县区住建部门牵头研究制定本区域的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细则,明确县区、镇街、社区职责分工、跨部门协同流程、保障措施等,为镇政府、街道办开展工作提供科学指导和有力支持。
3.镇街具体执行落实。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因地制宜,指导属
地镇街结合实际建立业委会(物管会)候选人资格联审把关机制及业委会(物管会)履职考核制度。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优化操作流程,明确县级各部门和镇街两级的协同职责和时限,确保制度严谨、操作便捷、责任清晰。县区要指导镇街做好制度执行。
4.规范镇街联审小组运行。各镇街要按照本镇街所制定的资格联审把关机制,成立“业委会(物管会)候选人资格联合审查小组”。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镇街联审小组,严格依据已建立的制度规范运行,明确议事规则、审查流程、档案管理和保密纪律,确保“两项制度”落地落实。
5.健全部门协同处置机制。各县区要同步建立由住建部门牵头的跨部门信息核查联动响应机制,畅通镇街联审小组的信息核查渠道。各镇街要健全问题“发现-交办-整改-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对制度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督办整改。
三、加强业务指导,着力推动“两项制度”取得实效
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强化业务指导,将业委会(物管会)组建工作纳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硬仗考评体系,适时通报工作进展。内容包括:县区是否出台实施方案并提供有效指导;镇街是否结合实际,按时建立“两项制度”及联审小组,规范运行情况;区级协同机制是否健全有效;制度运行是否取得实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障“两项制度”长效运行
1.思想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任务有人抓、能落地、有效果。
2.密切协作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强指导、同频共振。县区要主动衔接,镇街、社区要具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合力。
3.注重工作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所制定的办法要管用、实用,成立的机构要常态化运转,发现的问题要得到有效解决,以扎实的成效提升群众获得感。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参照两个《指引》, 结合本地实际,抓好具体制度细化完善和建立并组织实施好,好的做法请及时上报。
附:1.宝鸡市业委会(物管会)候选人资格联审工作指引(试行).doc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宝鸡市委社会工作部
宝鸡市公安局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