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关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48号建议办理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5-29 15:52:44

苟亚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房产超期未办房产证遗留问题的建议》(第2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工作有关要求,努力推进我市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项目中涉及住建领域的住房维修资金、竣工验收备案和集资建房审批三方面问题的化解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分类建档,明确任务。我局对市“登记难”专班移交的需处遗项目及时进行梳理,按照职能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分类建档,明确了包抓领导、科室负责人、整改任务和办理时限。

(二)理清难点,提出建议。针对专班移交的项目,我局积极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对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进行梳理,对涉及我局业务未办理的原因进行了研判。因前置手续不全无法办理的,督促建设项目单位及时完善前置手续。因不具备处遗办理条件无法办理的,向专班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专班明确化解方案后及时办理。

(三)及时化解,初见成效。针对忠诚花园、进新花园等8个小区至今未办理房产证问题,涉及我局历史遗留问题共3项工作,3月17日我局已全部完成整改。针对集资建房审批方面问题已完成5个批复,其余项目正在督促相关建设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前置手续,待前置手续齐全后尽快办理。针对竣工验收备案方面问题,已办结24个项目。

按照我市“登记难”相关处遗政策要求,住户维修资金是否缴存已不再是不动产登记的堵点。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积极履职,主动服务。本着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主动联系项目建设单位,针对项目涉及住建领域的具体问题,逐项提出高效化解的建议,促进难题尽早化解。

二是分类推进,简化流程。涉及我局“登记难”处遗事项,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充分便民利民原则下,对处遗事项分类建立台帐,简化办理流程,促使难题尽快化解。

三是强化监督,净化市场。强化开发项目源头管控,建立监管台账,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整改”,消除“登记难”潜在隐患,遏制“登记难”增量产生。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李继成;联系电话:3263079)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9日


版权所有: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陕ICP备12009282号网站标识码:6103000005 陕公安网备6103030200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