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静代表: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公司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物业服务保障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作用日趋显现。但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转嫁物业企业、物业企业服务意识欠缺服务不规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缺位等问题突出,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信访投诉已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焦点问题。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创新举措、规范提升、扎实推进,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主要开展工作
(一)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夯实属地管理责任。2022年依据《民法典》住建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与《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夯实县区、镇街物业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市、县区、镇街、社区”四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详细明确了县区政府(管委会)、镇街、社区(村)、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以及物业服务企业职责。
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2017年国务院全面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后,中省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明确要求构建以企业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市场监督体系,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和日常动态管理机制。目前“陕西省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监管平台”是当前全省住建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抓手,更是规范物业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诚信合规经营,提升服务品质的强力措施。对此我局要求县区住建局督促辖区物业企业将服务项目等基础信息录入平台,及时汇总镇街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情况,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或投诉纠纷处理等情况,做好物业企业诚信评价填写,每季度末将公布全市物业企业信用等级排行。
三是完善行业监管机制。近年来,我局先后出台《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物业服务公开公示制度的通知》《宝鸡市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并结合物业领域集中整治,指导各县(区)住建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督促辖区物业企业落实“一牌四箱一栏”,规范物业企业服务收费、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物业服务标准公示等内容,督促落实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增强物业服务透明度,保障业主知情权、监督权;助力提升服务品质,促进行业优胜劣汰。
(二)广泛宣传培训,引领行业发展
近年来在全市组织各县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镇街、社区、业委会代表召开《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等政策培训讲座7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2场,今年以来结合全省开展的整治“物业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集中整治工作,4月10日和4月18日,分别组织各县区住建部门、市区镇街及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代表1100余人,召开了物业行业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暨“红色物业”建设社区融合治理培训会以及《陕西省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培训会;6月20日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模式对各县区住建局、镇街、物业企业代表等一千余人召开了《强化物业服务履约规范共有部分经营》培训,进一步推进物业行业集中整治工作,切实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公共收益管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三)加强基层治理,引导业主参与管理
市住建局联合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了《宝鸡市关于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的七条措施》,明确要求:一是镇街党(工)委加强对业委会组建和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住建部门加强指导协调,推动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依法成立业委会。建立健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人选推荐和审核把关,引导有热情、懂法律、会管理的业主,鼓励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成员、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参选业委会,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委会成员。二是镇街党(工)委、社区党组织把业委会(物管会)党组织纳入网格管理,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社区党组织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委员、网格(小区)党组织成员、楼栋党小组长、党员中心户和到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等,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委会,提倡社区“两委”委员、网格(小区)党组织书记担任业委会主任;逐步提高业委会中的党员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半数。三是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或因各种原因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探索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行业委会职责。物管会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或村委会代表和业主代表等七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不少于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人数的二分之一。业主代表由业主推选,业主推选不能达成共同意见的,可以由社区党组织推荐产生。
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等四部委印发的《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与《宝鸡市关于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指导县区住建局加快落实“红色物业”、“红色业委会”建设。提高全市业主大会、业委会或物管会成立率与业委会党组织组建率,提升基层治理体系能力。二是切实用好陕西省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和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定期公布物业企业信用等级排行,在年底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中,对评价为较差的企业通过进行约谈、信用平台予以扣分等方式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者不予整改单企业将指导县区住建局联合镇街向小区业主发出提醒函,建议召开业主大会,依法依规决定是否续聘或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三是充分利用网络、自媒体、小区公告栏等渠道,持续加大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增强“契约”精神,培养享受服务、履行义务意识,降低无效投诉。同时指导协会加强行业政策法规的培训,提高物业企业的服务意识和履约能力。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与帮助,真诚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