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辉委员:
您提出《关于解决住宅维修资金“使用难”的提案》(第228号)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保障我市维修资金安全及使用便捷性,一是印发了《关于市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务全面实行电子投票表决事宜的通知》,通知明确市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务全面实行业主电子投票表决,开展多轮操作培训;电子投票表决主要采取两种方式:1.相关业主通过关注“宝鸡市住房维修资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后进行投票表决;2. 通过投票器(PDA)扫描身份证,确认身份后进行投票表决,通过线上投票表决系统大幅提高了表决成功率及通过率,增强维修资金使用便利性,目前所有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均实现线上投票决策。二是我局督促各县区住建局、市维修资金服务中心严格资金直交制度,逐栋、逐户建立资金明细,依法依规归集资金;公开招标选定存储银行,保障业主资金安全与收益。三是印发《宝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纳问题的通告》,督促开发企业将《通告》与项目预售许可证一并张贴,广泛宣传维修资金直交政策,杜绝开发企业违规代收行为。四是我市上线了维修资金线上缴费系统,拓宽购房群众直交渠道,杜绝开发企业代收;既解决业主交存维修资金流程繁琐的问题,又大幅提高我市维修资金管理水平和业务服务效率,解决“使用难”问题。五是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印发的维修资金第三十二条明确发生危机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改造以下规定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维修资金未划归业主大会管理的情况下,可通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将工程竣工资料,费用结算等情况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7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同意后,支付维修资金至维修单位,规定在应急情况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简化了业主投票程序。
现已上线运行的宝鸡市住房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涵盖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核算、监管五大核心业务,具有全面适配国产化、风险预警科学化、业务全流程可视化、数据体系安全化、内外网信息共享化五大特色,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统一数据标准,推广电子文件,实现数据共享,通过信息化和数字赋能,推动“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该系统在全省全市实现“两个第一”,即全省第一个全面国产化的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全市第一个完成与大数据中心密码基础平台对接工作。
二、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指导各县区住建局及市维修资金中心严格落实维修资金直缴,规范维修资金缴存,杜绝维修资金代收代缴行为,持续加大维修资金电子表决系统宣传力度,推广维修资金线上表决,简化维修资金使用投票流程,确保紧急情况下维修资金易用性。
感谢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支持、帮助与理解,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