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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8-14 16:16:22

中国民主促进会宝鸡市委员会:

您提出《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提案》(第70号)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安排部署,压实主体责任。

我局为完善物业区域安全管理制度,夯实责任,明确物业消防安全第一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管理职责,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住宅小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前后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主要精神》等,要求各县区住建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开展物业服务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明确小区安全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仔细摸排小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规范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及时向业主告知装修施工注意事项,加强装饰装修安全巡查,建立健全住宅小区应急处置方案,强化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排查,摸清隐患底数

督促县区住建部门牵头,组建由镇街(社区)、相关配合部门等构成的排查小组,深入住宅小区,围绕消防设施、电梯设备、电气线路、建筑外墙、疏散通道等重点领域开展排查。截至目前,已完成对1920个住宅小区的排查工作,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处。其中,消防设施隐患23处,主要表现为灭火器过期、消火栓无水或水压不足;电梯设备隐患17处,包括电梯运行异常、紧急通话装置故障;电气线路隐患3处;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168 辆,整治“飞线充电”行为117起,清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及消防救援场地11处。

(三)精准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详细的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期限。对于能立即整改的,督促相关责任方当场整改,如清理疏散通道杂物、修复简单的电气线路故障。截至目前,已完成立即整改的隐患43处。对于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加强跟踪督促。例如,针对消防设施和电梯设备等专业性较强的隐患,聘请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和更新。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简化维修资金申请流程,加快推进隐患整改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安全意识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督促小区物业通过业主微信群、小区事务公示栏等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开展物业使用安全宣传,提醒业主加强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公共区域等安全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开展应急演练。督促物业小区健全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规范应急事件报告和处置流程,建立应急队伍,强化应急抢险能力。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防汛应急演练,提升物业人员和居民的应急处置能力。截至目前,各县区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21次,参与人数达1000余人次,安全知识讲座4次,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屏、业主微信群推送安全提示信息800余条;设立"安全隐患随手拍"举报通道,进一步增强了居民和物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了“人人讲安全、全员都参与”的良好安全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指导县区住建局,督促辖区物业企业,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相关要求,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业主规范停车,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劝阻飞线充电行为,及时通知业主清理挤占安全通道的杂物,完善小区消防应急措施,定期维护消防排涝相关设施设备。

二是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摸清现有充电设施底数,扎实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在增设停放充电设施时,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设备管理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满足必要安全条件。积极推广增设共享充电柜;针对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要提高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防护水平,强化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

三是建议消防应急部门及时指导县区住建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规范消防设施改造;同时,牵头联合城管执法、住建、公安等部门,定期走进老旧小区开展消防隐患排查与联合执法,切实保护住宅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抓好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政策法规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安全生产生活宣传力度,为群众树立安全生产生活意识,从根源上提升群众日常生活安全系数;指导物业企业加大消防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业主遵守法律规定。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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